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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原告律師團隊怎么起訴的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原告律師團隊怎么起訴的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可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委托律師代理訴訟。雖然兩個原告是不同的訴訟主體,在委托代理人時,可以委托同一名律師代理訴訟,只要向人民法院提交授權委托書,就符合法律規定,人民法院應當允許。
一般是可以的。同一案件,兩個原告一般是可以雇同一個律師的。律師的職責是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同一案件,都是原告,利益應該是沒有沖突的,既然利益沒有沖突,那么就可以雇同一個律師作為委托代理人了。
但同一案件的原告與被告的利益基本是沖突的,所以,一個律師是不能同時作為原告和被告的委托代理人的。
如果原告特別授權委托律師代理,原告可以委托律師自己不出庭。
委托書是委托他人代表自己行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委托人在行使權力時需出具委托人的法律文書。而委托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托事項。被委托人如果做出違背國家法律的任何權益,委托人有權終止委托協議,在委托人的委托書上的合法權益內,被委托人行使的全部職責和責任都將由委托人承擔,被委托人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從現在的現狀來看,一個律師遇到困難,事務所層面上給予的幫助十分有限的。現行律師管理的法律法規規定律師提供服務,要和當事人簽訂合同,而律師方面簽訂合同的主體一定是律師事務所,不能是律師個人。這給人的印象就是聘請一個律師打官司好像就是聘請了這個律師事務所給他打官司,這不盡然。因為你實際聘請的只是那個律師個人。
當事人聘請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簽訂合同之后,按照約定支付律師費。律師接受委托之后,首先要對整個案情做個全面的了解,其次要了解委托人的訴求,再次,要根據委托人的訴求,委托人提交的證據還有相關的法律來對這個訴訟的前景做個判斷。我本人的習慣是:要寫一個簡單的法律意見書,在法律意見書中提出初步的解決方案。我是受原告委托,接受委托后具體的工作就包括:根據委托人陳述的案情、訴求和提供的證據,明確真正的訴求和訴訟方向;著手起草起訴狀訴訟文件;然后立案,參加法庭審理,撰寫代理意見和其他的一些必要的法律文件。如果有二審,要和當事人協商是否在二審當中代理,類似的還有申請再審,申訴,申請抗訴,結案報告等。
這種說法不合實際。事實上訴訟中大多原被告請律師,少數案子原被告不請律師。
較復雜的案子,原被告都請師,原因是,原被告絕大多數對法律不熟悉,不知道要怎么取證和取哪些證據,辯論時可能抓不住爭論的焦點,也不知如何反駁對方的論據和觀點,而律師不僅懂法,知道怎樣去取證,當事人不能取的證律師也能合法取到,這叫術業有專攻,律師取證也有一定的特權,所以請律師打官司比自已訴訟勝訴率要高。
而一些簡單的案子,就不必請律師,人如借貸案。原告只要向法庭出示借條,收條,銀行打款憑證,銀行轉賬流水,支付現金的,能說出自己資金來源就可以了。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28年的資深律師,我來回答這個問題。
打官司涉及到證據收集整理,案件分析,確定訴訟策略,確定《起訴狀》《答辯狀》的內容。
特別是一些復雜的案件,光證據就用幾個拉桿箱來裝,這些證據的互相作用,證明對象和證明目的是什么,如果不是專業律師,還真搞不清楚。
還有一些單位,特別是國營公司就算有法律部也請律師打官司,更多的是為了推卸責任:你看看,連外聘的專業律師,都把官司打成這樣了,說明這個案件也就這樣了。你看看,這個案件贏的漂亮吧,那是我們法務部把關比較嚴,選聘了最合適的律師。
1.作用自己的專業知識和法官溝通
法官也不是萬能的,有的新型業務法官也不精通,甚至不知道糾紛中的焦點問題。比如法眼掃描代理的一起投資糾紛中,主審法官搞不清楚結構化產品基金中的“優先級、中間級、劣后級”是什么意思。
這就需要律師用法言法語、用法律邏輯給法官講清楚。
2.律師能就案件糾紛事實和法律依據說清楚
法庭審理案件中,最怕當事人說不清楚案件的來龍去脈,回答法官的提問時說不到點子上,讓法官做出不利于當事人的初步判斷。
這就需要律師把案件事實簡明扼要說清楚,讓法官能把握案件糾紛的點在哪里,原被告訴請和答辯的法律依據是什么,讓法官不用自己再找依據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原告律師團隊怎么起訴的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原告律師團隊怎么起訴的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