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離婚后,可以再婚。再婚的流程是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再婚登記聲明書;婚姻登記機關審核相關材料;辦理登記等。離婚后再婚的離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
1.離婚后可以再婚嗎?如何再婚?
離婚后可以再婚。
離婚后再婚的程序如下:
1.申請。辦理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應當向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機關提交所需材料。
2.填寫申報表。雙方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各填寫一份《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
3.簽名。雙方必須親自在婚姻登記員面前在《申請復婚登記聲明書》中的“聲明人”欄簽名或按指紋。
4.審核并注冊。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再結婚登記條件的,準予登記。再婚登記手續審查完畢后,須撤銷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發給再婚登記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5、再婚登記證明。辦完再婚登記手續后,須撤銷原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發給再婚登記證,才具有法律效力。
2、離婚協議書對于離婚后再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再婚后離婚協議仍然有效。離婚協議書自當事人向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后生效,對當事人產生法律效力。原離婚協議中有關子女撫養費和解除婚姻關系的部分無效,但有關財產分割的協議仍然有效。再婚后當事人的財產安排,可以由當事人依法協商確定。
3.離婚和再婚的次數有限制嗎?
離婚和再婚的次數沒有限制。
法律基礎:
《婚姻登記條例》第4條
內地居民結婚時,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
中國公民在中國內地與外國人結婚,或者內地居民在中國內地與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結婚,男女雙方都必須到婚禮現場辦理結婚手續。內地居民有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