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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訴訟案件管理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訴訟案件管理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民事案件請不起律師可以有如下變通途徑:
其一,當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當事人的近親屬或者工作人員;當事人所在社區、單位以及有關社會團體推薦的公民,以上都是可以作為被委托的訴訟代理人的。
根據辯論原則,當事人有權進行辯論,在沒有經濟條件也沒有合適的其他人選的情況下,當事人是可以進行自行辯論的。
其二,以下情況是可以申請法律援助的(各地標準可能略有差異)
《法律援助條例》
第十條: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
(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請求發給撫恤金、救濟金的;
(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
如果是刑事訴訟,根據刑事全覆蓋的規定,通常會安排法律援助律師參加庭審辯護工作。
如果為民事訴訟,也可以自己參加庭審,也可以委托近親屬參加訴訟。另,就自己疑惑的事宜,可以咨詢法院值班律師。
請什么律師?自己的事情自己最清楚,只要把事情交代清楚,把事情的來龍去脈暑理清楚,把證據提交人民法院,法官問什么,實事求是的回答就可以了,人民法官為人民,不清楚的人民法官是可以為你解答的,只要證據過硬,你一定能打贏官司的。
比如,借款糾紛,你只要有借據,把借款條交給法官,這就是最好的證據,不用你說什么,法律最后會維護你的合法權益的
你這到底是什么訴訟啊?
我的訴訟,是國家會強制配律師給你的。有的也是可申請法律援助的,而有的,是根本不需要律師的,甚至根本不需要對簿公堂就能夠解決的。
1、律師并非是對簿公堂的必需品。
2、律師的作用也沒那么大,僅起一些輔助性作用。
3、如果處理糾紛僅會用下流手段,即使其手段一時得逞,但也絕對不可能令人心服口服而必然隱藏社會隱患,甚至有人因此會招來殺身之禍。
4、現在的冤假錯案應該說比以前少些了。
5、老實人并非必然要吃虧。任何外人(包括律師法官)也都絕對不可能比當事人更清楚事件的原本面目,有理說不出,或者被人暗算,被暗算的當事人用武力解決也不在少數。不做虧心事,就不怕鬼敲門。
相反,如果當事人理虧,就必然底氣不足,即使給他一把刀一把槍,也未必有力舉起。
6、網絡年代,公文格式都是公開的,不需要你一定對法律非常專業,只要你不是文盲,能有小學文化程度,看懂法律條文并非難事。隨便到法院訴訟中心,也可看到各種流程及文書格式的。走一回就知。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訴訟案件管理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訴訟案件管理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