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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經營罪屬于經濟偵查嗎?非法經營罪屬于經濟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規定,非法經營罪是指違反國家規定,實施下列非法經營活動之一的犯罪:未經許可經營特許經營、專賣項目或者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限制項目的;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書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或者批準文件規定的其他經營許可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或者非法從事資金結算業務的;從事其他違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非法經營罪屬于經濟偵查罪嗎?2.如何認定行為違法。刑法沒有明確規定的某種危害行為,如果以非法經營罪處罰,必須符合下列條件:該行為屬于經營行為。雖然“經營”一詞在語言學上并不是專指經濟經營活動,而是指“計劃、管理”、“一般指計劃、組織”等,如《破壞國家秩序罪》中所規定的那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非法經營活動,所稱“經營”應當理解為經濟領域內的經營活動,即應當理解為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活動,包括工業、商業、服務業、交通運輸業等。需要強調的是,這種“商業”行為是以盈利為目的的。這是非法經營罪作為經濟犯罪應具備的基本特征。如果所謂的經營活動不是以營利為目的,而是出于公益或者慈善目的,即使該行為的某些方面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也應當排除在本罪之外。經營行為違法的。所謂“違法”,是指經營行為違反法律、國家立法機關制定的決定、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規定的行政措施以及發布的決定、命令。通常是指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禁止性或限制性規范的行為。國家法律、法規等沒有禁止或者限制某種經營活動的,該經營活動不應當認定為非法經營活動。違法經營行為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以市場秩序作為本罪的客體,表明非法經營罪屬于擾亂市場秩序罪。另一方面,個別犯罪客體與同類犯罪客體的重疊也印證了該犯罪行為的“擾亂”性?!笆袌鲋刃蚍缸铩辈糠?。所謂“市場秩序”包括市場準入秩序、市場競爭秩序和市場交易秩序。這三項訂單都可能成為非法商業犯罪的目標。3.高利貸是否屬于非法商業犯罪?司法認定高利貸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民間借貸包括借貸兩種基本模式。發放高利貸行為屬于民間借貸中的“放貸”。目前的司法實踐對于處理高利貸等借貸行為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1)高利貸行為本身并未被定為犯罪。目前,司法實踐中存在兩種觀點:一、高利貸行為本身不構成刑事違法。雖然高利貸具有不可忽視的社會危害性,特別容易誘發其他犯罪,但高利貸很容易誘發犯罪,并不意味著高利貸行為本身就是犯罪。他們是兩個不同的東西。而且,除“轉移高利貸”罪外,我國刑法中并無直接將高利貸行為定性為犯罪的法律規定。根據罪刑法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不構成犯罪的原則,高利貸行為不能等同于犯罪。
2、放高利貸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犯罪。高利貸行為不僅社會危害嚴重,而且構成刑事犯罪。放高利貸的行為違反了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第四款的規定,構成非法經營罪。近年來,這一觀點在司法實踐中得到了越來越多的人認可。非法經營罪屬于經濟犯罪。非法經營罪是擾亂市場秩序罪。另一方面,個別犯罪客體與同類犯罪客體的重疊,也印證了該罪是“擾亂市場秩序罪”一節中的“包庇”條款。以上是小編為您找到的關于非法經營罪是否屬于經濟偵查罪的相關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