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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事實:韓女士與曲老師于2017年登記結婚,后因感情破裂,經(jīng)法院調解,兩人于2021年離婚。但雙方并未分割夫妻共同財產(chǎn)。2018年,曲先生以個人名義向銀行申請貸款購房。婚后,兩人每月共同償還貸款約2800元。此外,結婚后,雙方共同設立財稅公司A和貿易公司B,雙方合計持有兩家公司100%的股份。韓女士希望曲老師補償雙方婚后共同償還的貸款以及相應增加的房產(chǎn)價值,以及分割兩家公司的股權。隨后,2021年8月,向法院提起離婚后財產(chǎn)分割訴訟,委托我們代理。
辦案思路:本案的焦點是,如果離婚時財產(chǎn)沒有分割,離婚后我還能主張財產(chǎn)嗎?其實,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離婚后,只要該財產(chǎn)確實是未涉及離婚的夫妻共同財產(chǎn),就可以要求再次分割。然而,這里的訴訟時效是三年。幸運的是,我們的當事人剛剛離婚,如果超過3年不起訴,對方就有權利不分庭抗辯。到時候你再怎么努力都沒有用!
韓女士還表示,一開始她在網(wǎng)上尋找免費咨詢,查閱法律法規(guī),想嘗試自己起訴解決此事。但面對繁瑣的法律程序,她實在是無能為力,所以她主動聯(lián)系了我們。
因此,帶著客戶的信任,我們調查了雙方的房產(chǎn)信息、銀行對賬單、工商登記信息。最后,權衡利弊后,我們建議韓女士與前夫達成調解協(xié)議。
在座有人一定好奇,為什么總是建議當事人調解呢?
我想告訴大家,調解不是讓步。現(xiàn)實中,很多時候我們打官司后得到了勝訴的判決,但并沒有拿到對方的錢。如果對方主動與你調解,案件可以通過調解解決。對方會花更少的錢,你也會花更少的時間和精力。這是解決糾紛最有效、最好的方式。所以,當律師建議你調解時,他自然會深思熟慮、慎重考慮。
摘要:網(wǎng)上很多朋友總是喜歡問“我的案子成功率是多少,勝訴率有多高?”我想說,只要你我彼此信任,目標越一致,成功率自然就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