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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租客退租后地上亂扔垃圾”的新聞時有出現。該報道每次被報道,都會引起網友的熱議。大家既譴責租客,又同情房東。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業主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網友咨詢:
如果租客在退出租約后將垃圾留在地板上,房東該怎么辦?
律師答復:
承租人在租賃過程中,應當自覺維護房屋及其設施,退租時完好無損地歸還房屋,并通知出租人當場接收、檢查。租客實際上沒有好好愛護房屋,導致房屋內的墻壁、地板和設施嚴重損壞。因此,承租人應對房屋維修損壞承擔賠償責任。同時,房屋損壞無法正常使用的,應賠償相應的租金損失。如果租客退租后到處都是垃圾,房東可以以違約為由要求租客清理房屋;如果租客不清理,房東可以委托清潔公司清理,產生的清潔費用可以從押金中扣除;如果押金不足以抵消清潔費用,房東可以要求賠償損失。如果承租人不愿承擔責任,出租人可以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補充道:
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和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內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用途。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式使用租賃物。承租人按照約定的方法或者按照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壞的,不承擔賠償責任。承租人未按照約定方法使用租賃物或者未按照租賃物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賠償損失。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承租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四條承租人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承租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