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案例:
古芬和潘剛結婚多年后,兩人的關系徹底破裂。雙方協商一致同意離婚,并簽訂了離婚協議書。他們還就孩子的監護權和夫妻財產的所有權達成了一致。他們還同意,如果任何一方對外債,他們將負責離婚。債務人應當自行承擔責任。
登記離婚后,谷芬發現潘剛在婚姻存續期間借給李某65萬元。
潘剛稱,借給李某的錢中,有30萬元是向銀行借的,20萬元是向他人借的。李某在婚姻存續期間已償還了33萬元,還剩下32萬元。李完全無力償還。
分析:
在這種情況下,第一個問題是,古分借給李某的錢還能分嗎?
根據《民法典婚姻章司法解釋》,離婚后,一方當事人以夫妻間尚有未處分的共同財產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分割,經審查,該財產確實是離婚時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財產,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分割。借給李某的錢是夫妻倆的共同財產。顧芬是在離婚后才發現這筆共同財產的。因此,谷芬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分割。
第二個問題是,古分能分多少錢?
因為李某償還的33萬元是在顧芬與潘剛結婚期間,雖然谷芬并不知道還款情況,但所償還的33萬元在兩人婚姻存續期間客觀存在。雙方在離婚協議中就夫妻財產歸屬作出了約定,故顧分能要求分割的共同財產為李某尚未償還的32萬元,顧分能將獲得一半,即是16萬元。
第三個問題,李某無法償還32萬元的債務,谷芬能否向潘剛索賠16萬元?
潘剛未經古芬同意,將共同財產私自借予他人。因此,潘剛應當承擔無法收回貸款的風險。因此,谷芬可以主張向潘剛支付16萬元,潘剛將自行追回李某的32萬元債務。
第四個問題,還有哪些情況可以要求婚后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相關規定,離婚后,一方發現對方隱匿、轉讓、變賣、毀壞、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的企圖侵占財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五個問題,向法院提起分割訴訟的訴訟時效是多長?
請求重新分割共同財產的時效期限為三年,自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然而,由于證據可能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消失,因此當您發現需要重新分割共同財產的情況時,建議盡快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