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編者注
最近已經十多天沒有寫文章了。我出差了兩次,接手了三個相對復雜的案件。其中刑事二審案件單卷160余卷。暈了……今晚我補上。這是一堂課,因為最近很多人問:“有一個親戚去世了,他的家人不知道他有多少個銀行賬戶,密碼是什么,有多少錢,去銀行辦理有的銀行工作人員打電話給所有的繼承人,不可能一起去,還要公證什么的,真的很麻煩……”那么,存款人去世后,他的繼承人需要準備什么材料,辦理什么手續呢?需要辦理存取款手續嗎?
繼承人查詢存款所需信息
1.一級繼承人、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受遺贈人需提交的資料
(1)死者第一法定繼承人
需提交以下資料:1、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證明;2、能夠表明親屬關系的文件;3、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和公證遺囑受益人
需提交以下材料:1、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證明;2、經過公證的遺囑;3、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上述人員可以單獨或者聯名向開戶銀行金融機構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提出書面申請,無需申請公證機關出具的《存款查詢函》。
法律依據:《銀保監會、司法部聯合發布關于簡化查詢已故存款人存款相關事項的通知》憑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證明、親屬關系證明文件及其本人的證明公證遺囑指定繼承人、公證遺囑受益人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單獨或聯名向賬戶開戶銀行金融機構提出書面申請,憑遺囑人的死亡證明辦理存款等查詢業務。已故存款人、經公證的遺囑及其有效身份證件,無需公證機關出具書面申請《存款查詢函》。
2.如第二順位繼承人、代位繼承人、轉讓繼承人、未經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等。
1、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證明;2、您可以先向公證處申請《存款查詢函》,然后以此為依據向銀行機構單獨或聯名申請查詢;3、能夠表明上述繼承人身份的文件;4、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法律依據:《司法部、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在辦理繼承公證過程中查詢被繼承人名下存款等事宜的通知》【四發通[2013]78號]1、經公證機構審核確認身份的繼承人,可憑《存款查詢函》出具的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查詢作為繼承人的存款人由公證機構。存款信息。公證機構出具《存款查詢函》號,審查確認存款人死亡事實,并核實申請人為存款人的合法繼承人。
繼承人提取存款所需的信息
1、公證撤銷:撤銷應當憑公證機構出具的繼承公證書進行。
所需文件:1.公證的繼承證明;2、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注:在司法實踐中,公證處會要求提供很多證明,有時甚至會遇到難以自證的情況,比如證明“我的母親是我的母親”、“她是唯一的繼承人”、證明“死者未婚,無子女”等;有時,即使材料齊全,只要有個別繼承人不配合辦理、不能自行到公證處表明立場等,公證就無法辦理。
2.司法提取:通過訴訟程序,憑人民法院的調解書和判決書
所需文件:1.法院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2、繼承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注:如果無法進行公證,繼承人可以通過法院訴訟解決問題。這種情況,您可以在立案時申請訴前調解。如果繼承人對定金的繼承有爭議,只能通過法院裁決。
法律依據:《中國人民銀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2、存款人死亡后存款劃轉或支付手續。存款人死亡后的存款提取、轉賬手續涉及內容相對復雜,應謹慎辦理。存款人死亡后,法定繼承人為證明其身份和提取存款的權利,應向當地公證機構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的,銀行可以憑該證明辦理轉賬或者支付手續。押金繼承權有爭議的,由人民法院判決。銀行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辦理轉賬或者支付手續。
3、直接支取:中國人民銀行簡化了已故儲戶小額存款的支取手續。5萬元以下的銀行存款繼承不需要強制公證。
已故存款人在同一銀行賬戶余額總額不超過1萬元的,法定繼承人、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無需申請繼承公證,可直接申請到銀行辦理取款業務。
銀行可具體確定1萬元至5萬元之間的免公證取款限額。銀行自行發行的非存款類金融產品納入簡易支取范圍,其本金和收益納入賬戶限額。
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辦理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支取業務時,應向存款所在地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死亡證明及其他能夠證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實的材料;
居民戶口簿、結婚證、出生證等能夠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
取得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獲取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書。
已故存款人公證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辦理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支取時,應向存款所在地銀行業金融機構提交以下材料:
死亡證明及其他能夠證明已故存款人死亡事實的材料;
經公證的遺囑,指定提款申請人為已故存款人的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取得申請人的有效身份證件;
獲取申請人簽署的承諾書。
法律依據:《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關于簡化提取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相關事宜的通知》二、適用本通知規定辦理已故存款人小額存款支取業務,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已故存款人賬戶余額總額同一法人銀行金融機構存入金額不超過1萬元人民幣;提款申請人是已故存款人的配偶、子女、父母或者經公證的遺囑指定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取款申請人同意一次性提取已故存款人的存款及利息,取款后注銷已故存款人的賬戶。銀行業金融機構可以提高本條第項規定的賬戶限額,但最高限額不得超過人民幣5萬元。
結論
作為動產的銀行存款與房地產等不動產有著明顯的區別。為了避免給繼承人帶來不必要的麻煩,小編認為有必要及時將銀行存款信息分享給您信任的人。人們,尤其是獨生子女家庭。為了以防萬一,小編還是不厭其煩地建議,最好在死者生前立下遺囑,或者以禮物的形式提前做好安排,這也是明智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