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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婚姻證明
隨著全球化進程不斷加速,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出國留學、工作、生活,甚至與外國人一起尋找愛情、結婚生子。對于這樣的情況,辦理涉外結婚證就成為了必要的程序。
涉外婚姻證明,又稱“婚姻無障礙證明”、“婚姻自由證明”,是指由國內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雙方在中國境內結婚不存在障礙的書面證明。可以在國外合法結婚。該證明對于申請外國人居留、移民、探親等手續有很大幫助。
那么,涉外婚姻證明需要哪些材料呢?一般來說,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雙方婚姻登記表原件及復印件;
4、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5、雙方單身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未婚證明、離婚證明、喪偶證明);
6、公安部門出具的無犯罪記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7. 每人一張照片。
除結婚證、單身證明外,以上材料均可到當地派出所、公證處或民政局辦理。結婚證和獨身證明需要到當地民政局取得。需要注意的是,證書也要求翻譯準確,最好由專業翻譯公司翻譯,以免因翻譯錯誤而帶來麻煩。
值得一提的是,有些國家對涉外婚姻證明的要求略有不同。例如,美國不承認中國公證人的公證,需要中國駐美國使領館出具證明文件。因此,在開始準備證明文件之前,最好了解目的地國家對此類證書的具體要求,以免浪費時間。
總之,雖然辦理涉外結婚證門檻較高、手續繁瑣,但對于選擇在國外生活的人來說卻是必不可少的一步。只有辦好涉外結婚證,才能在國外合法結婚,享受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