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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騰訊的律師團隊vs羅老師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騰訊的律師團隊vs羅老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您好,羅律師經典語錄有:
1.羅律師說:如果刑罰權不受限制,那一切正義都可能被架空,而且往往是以正義的名義來架空正義。刑法一定要有兩個機能,一個是保護機能,懲罰犯罪,保護法益,還有一個是保障機能,保障人權,限制刑罰權。
2.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法無明文規定不處罰。一種行為即便再惡劣,但是如果刑法沒有規定,那它就不是犯罪。
3.一次犯罪不過是污染了水流而一次不公正的司法卻是污染了水源
4.法治的一個不變命題在于對權力的限制越是緊要關頭越是要
有
因為羅律師是中國著名的訴訟律師,他的一些言論和觀點影響深遠。
內容延伸:羅律師的經典語錄包括:1.法律就是客觀的,法官是主觀的;2.誠實是最好的防御;3.法律解決不了的問題,讓時間去解決。
這些語錄都是在律師實踐中總結出的寶貴經驗,對律師們提高職業素養和實務能力具有重要參考價值。
零口供都可以定罪,他的意思是如果他作案,他會有完美的不在場證明,且沒有留下任何DNA、影像記錄,對所有細節縝密的研判,刻意實施犯罪,那確實抓不到他。而不是通過鉆法律的漏洞來脫刑。
我是薩沙,我來回答。
薩沙寫過很多案子,其中就包括一些公檢法人員的犯案。
這些公檢法人員有現任檢察官、前刑警、現任法官等等。
事實證明,檢察官和法官之流基本沒什么用。
他們同羅翔一樣屬于理論大師,知道一些作案的經驗,具有一些反偵察和毀滅證據的知識。
但對不起,這只是理論,同實際還是有區別的。
比如我寫過的一起法官殺妻案件。這個法官由于有外遇,被潑辣的妻子得知大鬧。妻子掌握了他貪腐證據,對他造成很大威脅。
于是,法官就設了個局,制造自己不在場證明,隨后用一把彎刀將妻子殺害,隨后從容丟棄彎刀和處理了現場。
他自認為是完美的犯罪,可惜他只是看過很多案子,并不知道真正辦案的經過。
說一個傳說吧,北京周邊有很多驢友喜歡去爬野長城野山的,成群結隊的還好一個兩個的就很容易迷路特別碰上雨天大霧什么的,附近的山民知道容易迷路的地點在霧天就去等著碰到迷路的驢友問路就指一條錯誤的路線,這樣過了幾天后山民會沿著錯誤路線尋找,如果驢友及時發現走出去了那就算了,如果沒有走出去最后死在山里了那身上的財物就都是他的了,不知道這算不算完美犯罪
所謂的完美犯罪,大致可以分為兩種,一是規避法律,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二是消除證據,即有犯罪結果,確無法取得任何有效證據。我覺得羅翔老師可能指的是前者,而后者是唐探系列里劉昊然追求的。
先說第一種,結論是確實有可能,但難度越來越高。實施自然犯罪(比如殺人放火盜竊搶劫)卻不受法律規制的空間幾乎沒有。我能想到的是殺死一個外星生物,目前法律確實沒有規定,很難定罪。經濟犯罪的可能性最大,就比如套路貸,它的犯罪模式沒有被揭開的時候,并沒有被當做犯罪處理。因為法律的滯后性,這里面的確有空子可鉆。
第二種,和實施犯罪的手段以及偵查能力、水平、投入等有關。總體來說也很難。作為中政大的教授,羅翔老師如果沒有認真研究并實踐一些犯罪手法,積累豐富的反偵查經驗,很難躲過偵查。就比如羅翔老師被人津津樂道的吃熊貓案,他很難證明自己在快餓死的情況下還能徒手殺熊貓,而且寧可與熊貓搏斗也不去挖沒有危險的竹筍,很難成立緊急避險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騰訊的律師團隊vs羅老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騰訊的律師團隊vs羅老師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