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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
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辭職一般是合法的,因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不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是違法的。雇員可以隨時辭職,無需提前三十天通知雇主。
沒有寫辭職申請書、沒有簽訂合同的辭職一般是合法的。
公司不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是違法的。員工可以隨時辭職,恕不另行通知。單位須辦理辭職手續,包括開具辭職證明、辦理戶籍、檔案轉移等。
公司應當在員工加入公司后一個月內與員工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從第二個月起,公司應向員工支付雙倍工資。試用期內,員工只需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試用期已過的,員工應當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提出辭職。
簽訂勞動合同所需文件如下:
1、身份證復印件,并注明僅供公司入境使用;
2、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復印件等學歷證明;
3、檔案、社會保障關系等社會關系檔案信息;
4、戶籍性質證明;
5、原單位辭職證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等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不得以其他名義收取勞動者的財物。
第十條規定建立勞動關系,必須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但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老板拖欠工資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與老板談判;
2、您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向您支付拖欠工資、押金、經濟補償金、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加班工資等。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4、可以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勞動監察機構將責令用人單位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