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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適用房,顧名思義,就是指保障性住房,主要由政府提供,用于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住房是保障生活的保障。一般情況下,房屋的面積和價格均低于同一地點的商品房價格。主要由政府為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它是提供給有需要的家庭的,所以經濟適用房與商品房不同。申請以家庭為單位進行。即使房產證上沒有寫申請人的名字,申請人也是共同居民,享有與業主相同的權利。
經適房屬于夫妻共同財產
保障性住房并不完全是夫妻共同財產。保障性住房的特殊性決定了它由申請者和政府共同分享。在上海共有住房的買賣合同中,一般會約定申請人取得房產證幾年后,如果按照規定轉讓房屋合同或者共有產權保障性住房管理規定的,申請人可以獲得一定比例的住房。
經適房的的分割有條件限制
法院在處理夫妻共同財產時,以確認財產權為前提,共同財產必須符合分割條件。沒有產權證或房齡不滿五年的經濟適用房一般不能轉讓或贈與,因此無法準確確定房屋的價值。法院一般不會處理,房子必須符合分割條件。
此外,經濟適用房的申請一般以家庭為單位。即使業主未對申請人進行登記,申請人仍享有相關權利。除丈夫和妻子之外的家庭成員通常也參與其中。因此,離婚糾紛一般不會處理,但會通知離婚。隨后,又單獨立案進行家庭分割、財產分析。如果離婚時只是夫妻雙方不符合分割條件,建議分開進行離婚后財產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