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俗話說“聚容易散,分開也容易”,這句話也適用于婚姻。如果兩個人無法共度余生,那么和平分開也是一個不錯的選擇。離婚不可避免地會涉及一些利益。以前都說財產要平分,但現在已經不是這樣了!至少以下財產不再是共同財產。1、婚前夫妻雙方所有的個人財產。夫妻雙方在婚前單獨取得的財產統稱為婚前財產。就拿大家最關心的房子來說吧。如果是男方婚前購買的,且戶主也是男方,則屬于婚前財產。如果離婚,女方無權分割財產,這意味著該財產不屬于公共財產。2、婚前夫妻雙方為結婚準備的各種財產。比如,女方為結婚準備了很多嫁妝,這就是婚前財產。同樣,男方為婚禮準備的家具、汽車、鉆戒、項鏈等物品在離婚時也不會被視為公共財產。三、婚前、婚后受贈,是指贈與人申報贈予配偶一方的財產。例如,男方無權享有他人送給女方的珠寶,只有在離婚時才會追隨女方。這樣做的原因是為了防止配偶一方濫用捐贈的財產。4、結婚法律規定不需要彩禮,但有下列情況的彩禮必須退還:——、當事人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已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尚未同居;而婚前支付彩禮,則讓支付人的生活變得困難起來。只要滿足上述三種情況之一,法律支持離婚時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退還彩禮,那么你可以起訴法院,要求退還彩禮。5.如果配偶一方隱藏、轉讓、出售、毀壞或揮霍配偶的共同財產,或偽造配偶的共同債務,試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則在下列情況下,該配偶可以少分或不分分:離婚時分割配偶的共同財產。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雖然爭取利益并沒有什么錯,但既然我們當初能夠因為愛情而走到一起,那么當我們分開的時候,我們希望這些問題不要消耗掉對方心中最后一絲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