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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人員配備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人員配備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要知道,并非所有的律師都是有肉吃有湯喝的,窘迫到沒業務可做而不得不轉行當出租車司機的律師現實中也不是沒有。因此,是否需要有律師助理,也要因律師而異。
人的智力資源也是一種稀缺資源。一般來說,好刀用在刀刃上,對于大多有業務的律師,配備律師助理還是很有必要的;尤其是對于案源豐富、業務量大的律師,可能還要配備好幾個律師助理。
首先,律師助理可以幫助律師處理很多瑣碎的綜合性工作,從而將律師的精力解放出來,而專攻較為疑難、復雜的法律問題,從而保證為當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務的質量。其次,律師助理幫忙處理大量日常事務,有助于律師分出精力來開拓市場,挖掘案源,從而把蛋糕做大。再次,很多律師助理一般剛從學校畢業,知識結構較新,還可以與律師形成互補,充盈進新鮮血液。
由此可見,律師要想把業務做大,必須要借助律師助理的幫助,而律師助理從中也得到了鍛煉,從而形成良性互動。
但是,對于自己尚且吃不飽的律師而言,自己完全有精力去處理日常事務,此時再自掏腰包去養一個律師助理,就不大現實了。
正己律師事務所靠譜。
正己律師事務所成立于1998年。經過十七年的耕耘發展,事務所已發展成一家大型綜合性律師事務所,形成了多門類、全方位、高層次、高效率的工作體系。律師所先后多次獲得省、市級優秀律師事務所榮譽稱號。2014年12月被省律協評選為“全省優秀律師事務所”。律師所現有執業律師28名,法務助理人員及實習律師若干名。
正己律師事務所靠譜的。
北京正己律師事務所簡稱正己律師事務所,是一家由專業律師團隊組成的法律服務機構,總部設在北京,正己律師事務所致力于為客戶提供最專業、最全面的法律咨詢和服務。
正己律師事務所的合伙人及律師均畢業于國內外著名的學校,擁有良好的教育背景;他們具備豐富的實戰經驗、突出的執業能力以及超群的專業態度。
正己律師事務所倡導及秉承以服務客戶為核心、深化專業分工、優化及靈活配置法律服務資源,以保證為來自不同文化和產業領域的客戶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法律服務。
第一,自古以來,就有官與民之分丶公與私之分。律師,按照《律師法》只是提供法律服務的工作者,既不是官,也不屬于公。所以,我國法律沒有規定律師出庭要著袍。我國法律有條原則,對官方而言,法無授權不可為;對民而言,法無禁止皆可為。強迫律師著袍,無法可依。
第二,律師袍的錢,誰出?
本人已經做了29年的律師了,下周還有案件需要出庭,印象中穿律師袍出庭的次數好像不到10次吧,而且都是在最高法院、省高院出庭穿,在其他法院很少穿,除非是要網絡直播。
公檢法律,按說是法律共同體,但公檢法的社會地位遠遠高于律師,現在好多人還認為律師不是一個正當的職業。公檢法的工作人員都是公務員,只要不犯大的錯誤,那是永遠的鐵飯碗;律師就是靠自己拉案源創收,沒案子就沒收入,而且律師都要自己給自己交社保。
如果想靠律師袍就能提高律師的社會地位,那真的有點天真了。在美國,有好多總統是律師出身,甚至一些總統卸任后會到律所工作,在我們國家律師拿著法院填發的《調查令》去調查,好多單位還是不配合,要提高整個社會對律師的尊重,任重道遠。
律師還沒有養成穿律師袍出庭的習慣,一來好多律師沒有律師袍,有的律所有一兩件,出庭的律師可以借著穿,二來一些法院沒有讓律師更換律師袍的地方,總不能律師穿著律師袍去法院吧,那一路上人們看著多辣眼睛呀,到法院才換律師袍,有的法院壓根就沒有這樣的地方。
律師統一著裝,好像就是英國是這樣,現在的香港律師出庭還是帶著假發,穿律師袍,已經被批評的不像樣子了,不知道我們規定穿律師袍的初衷是什么?
律師穿不穿律師袍不是很重要,如何能用自己的法律知識維護當事人的合法利益才重要,律師只有得到當事人的認可,才能立足于社會!
當然應該穿,我的理由有兩點:
因為庭審本來就是一件很莊重的事情,而莊重的庭審活動就應當有必要的儀式感。儀式感有什么用呢?它的用途就在于可以體現司法審判活動的嚴肅性和司法裁判的權威性。
如果律師不穿律師袍,那么是不是法官也可以不用穿法袍,那么法庭是不是也不用掛國徽?試想一下,如果連這些都沒有了,來開庭的當事人都穿著拖鞋大背心,那么庭審的權威如何提現?如果法官穿得邋里邋遢、律師穿得隨心所欲,當事人還會拿他們說的話當回事嗎?這時,法庭還能叫法庭嗎?在這種隨意且散漫的氛圍當中處理糾紛,又有多少當事人會真正信服?
穿律師袍還有一個作用就是可以對律師自身產生心理暗示。在穿上律師袍的那一刻起,想必每個律師心里都會不自禁的涌起一種使命感,產生一種對法律的敬仰之情。在法庭上發言時也有有一種基于職業道德的自我約束的心理暗示。千萬別小看這種心理暗示,讓會莫名其妙的讓我們進入角色,自動帶入律師的職責當中。
有時候你會發現,當你穿著律師袍去開庭,法官也會不自覺的對你尊敬起來。起碼不會對你大喊大叫,跟罵孫子一樣。
但在現實的庭審當中,尤其是民事訴訟的庭審當中,可以說99%的律師都不穿律師袍。@洞見法律作為一名律師,坦白講,也不穿,除非是直播庭審,法官提前打電話要求穿。我不穿的理由竟然是:大家都不穿。
律師袍法袍是西方資產階級的產物,不符合我國國情是一種門面和浪費,許多法官律師都閑這袍子穿著不方便,所以開庭時很少有穿袍的,除非相當嚴肅重要的庭審才穿,不管你穿什么審判,如果不公平公正也毫無意義,哪怕你向老八路那樣,穿著破爛衣服審判,能夠公平公正,也受人民歡迎,穿的再好不為民申冤也白費。
律師事務所通常包括會議室、辦公室、文件室和接待區。會議室是律師們與客戶舉行會議的地方,需要配備投影儀、白板和音響設備等。
辦公室是律師們日常工作的地方,需要配備電腦、電話和打印機等。
文件室是儲存案件文件和法律文書的地方,需要保證安全和隱私。
接待區是律師所接待客戶的地方,需要提供舒適的座位和飲品等待客人。以上辦公區域都是律師事務所必不可少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人員配備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人員配備標準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