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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孟晚舟律師團隊錄音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孟晚舟律師團隊錄音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電子腳鐐認識它是在西方電影中見到,巳是上世紀產品,用於假釋犯人在家服刑。誰料本世紀加拿大拘留我國公民,華為孟小姐,替美國主子出頭。
在新聞資訊節目,經常見到用此東西限制孟小姐自由!
可恨!
電子腳鐐又被稱之為外出押解系統,運用了包括GPS定位、測距、無線電傳輸等多項先進技術,這個系統主要是電子腳鐐被上鎖后,通過終端可以清楚的知道人的活動軌跡和準確位置,如果超出位置發出警報。
電子腳鐐具有以下功能:
1、報警功能
2、人員實時監控
3、非授權離位報警
4、腕帶破壞報警
5、信號丟失報警
6、人員查找定位
7、長距離感應能力
8、遠程監控視查
“電子腳鐐”這個詞我想很多朋友最初見過它真面目的時候是應該在華為CFO孟晚舟的腳上吧?
其實這種產品對于很多人來講并不陌生,現在的電子手環、兒童電話手表都是和“電子腳鐐”有著類似的功能的。在電子設備內設置了GPS,然后限定了電子設備的活動區域和時間,超出活動區域后就會觸發警報,以無線方式傳遞給后臺監控中心。相當于在限定的活動區域有一個無形的電子圍欄一樣。
我們家里的小孩電話手表也有這種功能,超過設定的活動區域或回家時間就是發消息。電話手表和“電子腳鐐”的主要區別就在于以下幾點:
1、電話手表本人可隨意取掉,不受限制,“電子腳鐐”是不可能讓你隨意取掉的,所以比較耐造。
2、電話手表可以打電話,發信息、聊天,視頻等,還有娛樂功能,這個“電子腳鐐”不可能給你配置這些功能。
3、“電子腳鐐”這個東西的功能遠沒有電話手表功能強大,但價格絕對比電話手表高。這取決于它的身份比較牛。
題外話:老外搞的那個“電子腳鐐”真的太丑了,而且還好大。
提到電子腳鐐,讓我們不得不想起孟晚舟事件。5月底我們都希望孟晚舟能回國回家,然而等來的卻是被法庭認定“雙重犯罪”,加國依然偏袒美國政府,讓中加兩國關系局面進一步趨于不穩定。
目前孟晚舟的律師團隊正在以程序濫用、證據不充分等理由要求終止引渡程序。希望會看到好的結果。
一年多以來,孟晚舟被加國限制自由,是對我國公民嚴重的不尊重,其腳上被拷上電子腳鐐,是一種侮辱,不過孟晚舟女士依然表現得淡定從容,不卑不吭,如果沒有強大的意志力是做不到的。
回到問題中來,“電子腳鐐”是一種怎樣的安防設備?我們以孟晚舟女士的腳鐐來說明一下:
該電子腳鐐高約120毫米、寬為88.9毫米,重量為274.9克,一次充滿電可用50~56小時。另外,此款電子腳鐐有六個特點:
1、內置GPS功能
監控電子腳鐐一般都內置了GPS功能。其實很多電子設備都有GPS功能,簡單的兒童手表便是。此款腳鐐設有GPS追蹤功能,每隨2秒就會更新GPS資料,而GPS位置的準確度介于1.8m至15m。
此功能就是為了限制孟晚舟女士的出行范圍,限制了她人自由。
孟晚舟被加拿大釋放的可能性很大! 說到底,加拿大扣押孟晚舟是非法的! 理由也是不充分的!更沒有正當性,因為,加拿大根本就沒有出臺過 對伊朗的任何制裁法律或措施,所以,孟晚舟就沒有觸犯到 加拿大任何關于伊朗的制裁法案,那么,所謂的“雙重犯罪”自然也就是不成立的!
在這里,強烈要求加拿大方面,不要被美國霸道所左右,必須要維護加拿大的法律公正,必須立刻無罪釋放孟晚舟,只有這樣,才能繼續與中國保持良好的外交關系,相反,加拿大就將失信于整個國際社會。希望加拿大方面不要將自己綁到美國的戰車上面,否則,澳大利亞的今天,就有可能成為加拿大的明天。
說到底,所謂的孟晚舟事件,是美國一手炮制出來的,根本就是子虛烏有的所謂罪名,美國的根本目的就是為了對華為進行流氓式的打壓,并希望以此來徹底擊垮華為,為了達到這一骯臟目的,特朗普政府近乎于瘋狂狀態,他們竟然故意栽贓華為的子公司,并指責華為子公司在處理有關伊朗業務時向匯豐銀行撒了謊,還荒謬地聲稱,華為的這種做法 導致匯豐銀行違反了美國制裁伊朗的相關規定。
因此,美國才會無恥的要求加拿大方面以“雙重犯罪”的理由扣押孟晚舟,這才出現了2018年12月,孟晚舟被加拿大方面在溫哥華機場非法扣留,對于美國的這種無恥的指控,孟晚舟的律師團隊已經公開指出,美國的這種指控就是子虛烏有的栽贓,因為,華為的子公司從來沒有對匯豐銀行做出個任何的相關撒謊行為,所以,美國指控華為子公司是毫無根據的。
另一方面,孟晚舟女士并沒有違反加拿大的任何相關法律,所以,加拿大政府就更加沒有權利以所謂“雙重犯罪”的借口扣押孟晚舟女士,說到底,加拿大根本就沒有出臺過任何制裁伊朗的法律和規定,因此,孟晚舟就不構成所謂的“雙重犯罪”,也就是說,加拿大無故扣押孟晚舟屬于非法行為。
所謂雙重犯罪是指,美國方面無恥的認為孟晚舟觸犯了其相關法律,于是就通緝孟晚舟女士,要是孟晚舟同時也觸犯了加拿大的相關法律。那么,這就構成了所謂“雙重犯罪”。依照美國與加拿大簽訂的引渡條約,美國就有權利要求加拿大引渡孟晚舟。相反,只要孟晚舟女士沒有違反加拿大的相關法律,那么,這個所謂的“雙重犯罪”就不成立。
從加拿大的相關法律來看,他們無故扣押孟晚舟屬于非法行為,因為,加拿大從來就沒有出臺過制裁伊朗的任何法案或規定,那么,孟晚舟女士自然就不構成所謂的“雙重犯罪”,只要加拿大方面能夠秉公處理,能夠公正地作出裁決,那么,孟晚舟女士無罪釋放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當然,這需要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加拿大方面不能受到美國的威脅,從特朗普近一段以來的瘋狂表現來看,不排除美國給加拿大政府進行了某種施壓或暗示,但是,希望加拿大政府能夠頂住壓力,不要成為第二個澳大利亞,否則,澳大利亞的今天,就是加拿大的明天。
最后再多說一句,孟晚舟,你的父親任正非等你回家吃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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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加拿大將對華為創造人兼總裁任正非之女孟晚舟做出裁決,獲釋的概率不低。
眾所周知,加拿大一向是美國的后院,孟晚舟也是美方要求加拿大警方進行逮捕的。美國指控她“隱瞞華為和伊朗的業務員往來”以及對“匯豐銀行進行欺詐”,以規避美國對伊朗的制裁。
孟晚舟作為華為的首席財務官,從2018年12月6日被加拿大逮捕至今,已經失去自由500多天,出行也被迫帶著電子鐐銬。
孟晚舟在加拿大遭遇到的不公正、非法待遇,嚴重侵犯了我國公民的合法權益。我國的外交部發言人也曾強調:
中方對加方有錯就改,予以肯定。但敦促加方立即釋放孟女士,以實際行動,推動兩國關系重回正軌!
5月27日對孟晚舟案的判決是這次事件的關鍵點。按照事件的法律角度來看,這次孟晚舟被無罪釋放的概率相當高。
然而,美國在5月15才剛剛下令對華為進行最嚴厲的限制,對華為的攻擊力度也是有史以來最高的。在這個背景下,美國必然會對加拿大施以最大的壓力,對案子的判決進行影響。
所以這宗案件,已經不只是法律層面的事情了,而是中、美、加三個國家博弈的戰場。加拿大方面能不能在強大的壓力下,公平公正地審理這個案件,還未知曉。
美方想要將孟晚舟引渡至美國進行審判。
如果對孟晚舟的罪名指控不成立,則孟晚舟可能會被當庭釋放;如果指控成立,孟晚舟也不會立即被引渡至美國,而是由加方再調查,她是否在溫哥華機場被逮捕的期間,存在被非法對待的事情。
根據加拿大的法律制度,對許多的案情判決可以進行上訴,因此這個案件很有可能持續多年,才能得出最終的判決。
中國民族從來沒有認輸的性格,面對困難與打壓只會奮起反抗,遇強則強!孟晚舟女士也終將回歸祖國!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孟晚舟律師團隊錄音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孟晚舟律師團隊錄音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