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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結婚時,將一套房子捐給了女方。但遭到家人反對,他后悔將100%產權改為25%。女子不同意,訴至法院要求離婚。
法院認為彩禮財產應當返還
案例回顧
“男方自愿將房子過戶給女方,我們結婚,相愛到老……”2017年1月,張楊和李麗登記結婚,并在之前劃的《愛的合約》上簽字蓋章。向上。
張楊和李莉結婚三年,并育有孩子??紤]到孩子已經長大,兩人協商確定,原來張陽名下的某處房產歸李麗所有。領證當天,雙方簽訂了一份編號為《夫妻財產約定協議書》的合同,合同中注明該房屋為張楊的婚前財產?,F經協商,雙方一致同意上述房屋的產權歸李麗一人所有。
法律鏈接:
《民法典》第1092條
如果配偶一方隱藏、轉讓、出售、毀壞或揮霍配偶的共同財產,或偽造配偶的共同債務以試圖侵占另一方的財產,則在分割共同財產時,該配偶可以少分或不分分。離婚時夫妻雙方的權利。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第1087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兼顧子女、婦女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作出判決。
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法院審理
隨后作出判決:準許李麗、張楊離婚;李麗將房子退還給了張楊,張楊向李麗支付了一次性經濟補償金13萬元。
兩人均不服判決,提起上訴。浙江省舟山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目前,該案判決已經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