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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夫妻辦理離婚證需要哪些程序?1.申請。共同向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相關證明及證明材料。2.驗收。將進行初步審查。當事人提交的證明及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核發(fā)《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3.冷靜期。4.審查。離婚冷靜期滿后30日內,雙方持所需文件、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領離婚證。5、注冊。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并發(fā)給離婚證。
夫妻申請離婚證需要哪些程序?1.夫妻申請離婚證的程序是什么?
1.申請。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xié)議,共同向有管轄權的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和證明材料。
申請離婚登記所需的文件材料包括身份證、結婚證、戶口簿、離婚協(xié)議書。
2.驗收。
婚姻登記員將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的相關規(guī)定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當事人提交的證明及證明材料初審無誤后,核發(fā)《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不符合離婚登記申請條件的,不予受理。當事人要求開具《不予受理離婚登記申請告知書》的,應當開具。
3.冷靜期。
自婚姻登記機構收到離婚登記申請并向當事人核發(fā)《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離婚的,可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離婚登記申請受理回執(zhí)單》情況),向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婚姻登記機構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并親自填寫《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經婚姻登記機構審核后,核發(fā)《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并將《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書》、《撤回離婚登記申請確認單(存根聯(lián))》一并歸檔。
離婚冷靜期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未共同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領取離婚證的,離婚登記申請視為撤回。
4.審查。
離婚冷靜期期滿后三十日內,雙方當事人應當持有《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五十五條)持第項規(guī)定的文件、材料,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核發(fā)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規(guī)定的程序和條件實施和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婚姻登記機構不予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要求開具《不予辦理離婚登記告知書》的,應當開具。
5、注冊。
婚姻登記機構按照《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的規(guī)定辦理結婚登記,并發(fā)給離婚證。
2.申請離婚是否需要辦理離婚證?
提起離婚訴訟無需申請離婚證。
如果通過法院離婚,您會收到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但不會收到離婚證。
《民法典》規(guī)定,辦理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時,婚姻關系即解除。
離婚判決書、離婚調解書、離婚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即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依法解除。
因此,法院判決或調解離婚后,當事人無需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當事人可以憑生效的離婚判決書辦理再婚登記、戶口登記等事項,并以此證明自己的婚姻狀況。
3.如何辦理離婚訴訟程序
1.確定管轄法院
立案前必須確定管轄法院。一般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被告人居住地是指被告人戶籍所在地,被告人常住地是指被告人離開居住地至被起訴時連續(xù)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起訴期間,住院期間除外。
2.立案
確定管轄法院后,即可到立案大廳立案。立案大廳對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審查并立案。
此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請求離婚的起訴書;
結婚證書;
身份證;
(4)子女出生證明;
證明夫妻關系確實破裂的證據,如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家庭暴力、持續(xù)吸毒、酗酒、因感情不和分居兩年以上等。
財產、債務證明。
材料提交后,立案大廳經審核符合立案條件的,予以立案。立案法院將發(fā)出立案通知書,并根據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用。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3.試用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員會將案件移送相關法庭,并確定審理人員。辦案法官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送達案件材料和法庭傳票。
調解貫穿整個離婚程序。法官在庭審前將組織雙方進行調解。如果調解失敗,將舉行審判。
除特殊情況外,離婚案件當事人必須出庭。不能出庭的,應當提交書面意見。當事人一方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必須出庭。
主張解除婚姻的一方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婚姻合法,符合解除婚姻的法律要求。
審理主要圍繞是否符合解除婚姻關系的法定情形、子女撫養(yǎng)費、夫妻共同財產分割等問題進行。原告和被告都應當有針對性地陳述意見、提供證據。
4、判斷
離婚案件有三種結果:原告撤訴、調解、判決。
原告撤訴
原告有權申請撤訴,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決定。原告未按規(guī)定足額繳納律師費、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將按照原告撤訴的規(guī)定予以裁定。法律。
(2)達成調解
離婚案件的調解包括調解和解和調解離婚。前者可由人民法院備案,不出具正式調解書;后者要求人民法院確認當事人自愿達成的協(xié)議,然后出具民事調解書。
(3)做出判斷
雙方調解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將根據當庭查明的事實,依法作出判決。
當事人對判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申請上訴。
調解或者離婚判決書法律文書生效前,當事人不得再結婚;生效后,雙方婚姻關系解除。
一方當事人未履行文件中具有可執(zhí)行內容的部分相應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夫妻申請離婚證需要哪些程序?由于《民法典》新的冷靜期制度,現(xiàn)在申請離婚證的流程比以前更加復雜。這些都是上面介紹的。還要注意的是,現(xiàn)在已經無法當場領取離婚證了,最快也需要31天的時間。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可以點擊下方按鈕咨詢我們的專業(yè)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