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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律師團隊負責人和律師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律師團隊負責人和律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法官居中裁判,作為第三者沒有親自經歷案件事實,最熟悉案件事情的是雙方當事人,案件情況產生了,是不可以逆,像放電影一樣倒回來再放一次。法官了解案件事實只能根據雙方陳述和雙方提供的證據所支持的事實來確定法律適用,做出判決。
對于案件事實,雙方說的大差不差,沒有多大分歧,案件爭議不大,好處理。對于雙方有一方或者其他雙方出于趨利避害的心理沒有說實話,只說對自己有利的部分或者放大對自己有利,隱瞞對自己不利。法官又不是神,只能看證據,根據證據認定事實。
此時,懂訴訟流程和證據規則,哪些可以說,哪些不能說,就顯得很重要,起到四兩撥千斤作用。當事人不懂或憑著自己主觀好惡者自以為是,不管哪些有用,哪些沒用,哪些對我有利,哪些對我沒利,都說出來,最終有可能說錯話或者說的不合適,最終敗訴。
因為法律不可能細到把一段事實分成若干段,再對各段事實作嚴格規定的地步。所以法官作判斷時,大方向不會錯,細節上就會有量刑多少、偏向原被告哪一方等問題,這些小的偏差一整個案件積累下來結果就會有很大變化。請律師就是為了說服法官,使法官對細節的判斷偏向于自己一方。
打官司為什么請律師?
第一,法官是站在公正的立場
律師是站在你的立場,幫你打官司。說形象一點,打官司就是兩方拔河,法官是裁判員,法官只負責雙方都遵守游戲規則,違反了規則,就給你糾正。
而律師則是你的隊友,幫你一起拔河的人。你和對方拔河,有隊友的幫助,當然可以增加你的勝算。
第二,法官只負責開庭,律師是全程陪你參與
一個案子,只有在開庭時,你才能見到法官,而開庭前,各種準備工作,法律程序,證據的收集。當事人如果什么都不知道,起訴都沒法起訴。法官都見不到,何談讓法官幫你主持公道?即使見到了法官,你什么都沒準備,法官怎么幫你,只憑法律去判案嗎?不去看事實嗎?
而大多數時候,雙方說的事實都不一樣,法官相信誰,當然要靠證據去做支持,而當事人對于哪些證據有用,哪些證據有用根本不知道。一股腦把所有的材料都帶到法院去,法官在你的所有材料里面,慢慢幫你挑嗎,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法官每天要審的案子很多,而且法官幫你去整理材料,收集材料,本身就失去了公正性,他是裁判,不能幫任何一方。
第三,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案件標的的大小去酌情考慮,是否請律師
如果案件的標的不大,案件比較容易,你自己打官司就可以,不用全程請律師,因為律師費也是比較高的。
這個問題問得有點意思??!
確實,法官當然是分的清對與錯,是與非了,而且法官的法律造詣肯定是不錯的,否則無法當法官,法官也當然相當了解法律,但是問題是你怎么讓法官認為你是對的呢?
舉個非常簡單的例子。如果有一個人欠你錢不還,你去法院打官司,那么你應當如何來操作才能讓法官相信你呢?
你肯定要提交相關證據吧,那你知道你需要提交哪些證據嗎?也許對于欠錢不還的事,可能大家還都了解,知道要交借條,但是你知道如果僅有借條,沒有其他的證據,也是有可能敗訴的嗎?
所以如果你有律師的話,他會建議你借條沒有都沒關系,但是你一定要交轉賬記錄,或者證明你確實借給別人錢的一些現金交付證據,因為這才是核心,但是很多人會忽略這一點,覺得有借條就萬事大吉了。所以這就是律師的作用之一。
對于其他更復雜的案子,那就更不好說了。如果你不懂相關的舉證技巧,還有法庭辯論的技巧,你即使有一肚子的理,但是都說不出來,或者都說不到點上,那不也是白搭嗎?你如何有條不紊的,一五一十的全都讓法官聽進去,并且全都讓法官采納,這個才是關鍵。
你必須要把證據給法官,法官才會根據他了解的法律來判斷你們雙方到底誰對誰錯,如果你有一肚子的理,可是說不出來,或者說的都不在點兒上,就算法官再懂法律,他也不會了解你的案子到底是什么?所以這就有可能因為你不懂法律,或者說不懂舉證的技巧,不懂法庭辯論的技巧而導致的失敗,這樣的失敗,你不覺得很可惜嗎?
所以,如果你不想做這種有理說不清的當事人,就需要委托律師,這就是律師最大的作用。因為他會告訴你到底用什么方法才能讓法官盡可能聽明白我們的事,并且采納我們的觀點,并且提交最有利于我們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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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律師團隊負責人和律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律師團隊負責人和律師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