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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案件裝訂順序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案件裝訂順序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正卷第一部分,訴訟文書卷(包括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單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訴訟文書和技術鑒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訴訟文書材料超過200頁的,可以將綜合性材料與屬于犯罪嫌疑人個人責任材料分別立卷,技術性鑒定材料單獨立卷。
你提問的是犯罪案件,記入公安機關檔案的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步驟是這樣的。
1、公安機關發現犯罪嫌疑人后,需要立案的,由承辦人填寫《立案報告表》,公安機關主管負責人批準后,交由偵查部門開始偵查。
2、偵查期間,需要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的,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同意,如果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還要經過人民檢察院批準才能執行逮捕。
3、偵查終結后,如果犯罪事實清楚,經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同意,應當以公安局的名義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4、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都是由專人送達給公安機關簽收的。 案件結束后依專門的內部歸檔制度把案件裝訂成案卷歸檔的。不是隨便一個承辦警察個人可以決定記犯罪檔案。
立卷標準
(一)刑事卷宗的分類
1、正卷第一部分,訴訟文書卷(包括訴訟文書、技術性鑒定材料)。單一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訴訟文書和技術鑒定材料合并一卷;共同犯罪案件,如訴訟文書材料超過200頁的,可以將綜合性材料與屬于犯罪嫌疑人個人責任材料分別立卷,技術性鑒定材料單獨立卷。
2、正卷第二部分,證據材料卷。一案涉及多罪的,如超過200頁,可以按涉及的罪名分別立卷。
3、副卷,偵查工作卷。
(二)卷宗分冊編號的排列序為:訴訟文書卷、證據材料卷、偵察工作卷。每冊以不超過200頁為宜。
(三)凡撤銷案件或未能移送審查起訴,需要歸檔的案件,應制作案情說明表、制卡人登記表存入訴訟文書卷排列在卷內目錄之后,制作卷內備考表存入訴訟文書卷排列在卷宗封底之前。正卷第一部分與第二部分可以合為一卷(正卷),如超過200頁較多的,仍可分別立卷。
(四)卷宗裝訂要做到整齊規范,符合立卷歸檔要求。卷宗應下齊和右齊。一律裝訂在左側用線繩裝訂,做到三孔一線,每孔間距10厘米,孔邊距左延1.5厘米。每冊都要從“1”開始編頁碼,頁碼寫在右上角,如文書材料的背面有字,頁碼寫在左上角。大小不一、殘損破缺的材料,要進行裱糊或作裁剪、折疊處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案件裝訂順序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案件裝訂順序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