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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隨著社會的發展,各種各樣的問題也隨之出現,尤其是夫妻之間的離婚問題。有時候,一方想離婚,另一方卻不想離婚。這是一個難題。可能是因為種種原因,兩方不和睦,所以一方搬走了。因為如果搬出去很多年到一定程度的話,不離婚也是有可能的。這時候我們就不得不關心一個問題:夫妻分居后需要多長時間才能離婚?下面就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1.夫妻分居后需要多長時間才能離婚?
是否分居并不是申請離婚的必要條件。如果男女關系破裂,可以提出離婚。此外,如果男女因感情不和分居超過2年,法院可以準予離婚。
2.夫妻分居證明
(一)證明夫妻關系實際消失的證據,如夫妻分居或者分居滿兩年、一方失蹤多年毫無音訊、被宣告失蹤等;死亡、一方未盡撫養、贍養義務、虐待、遺棄等。
(二)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共同財產數額、范圍的證明。例如:工資、獎金、生產經營、股票等投資所得,應當開具清單。該清單應注明存放地點、存放方式等。
(三)財產分割的理由,如對家庭的貢獻、犧牲等。
(四)子女撫養費的數額,如雙方的實際承受能力等。
(五)請求婚姻損害賠償等證據。
3.離婚有冷靜期嗎?
《民法典》對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如下:夫妻雙方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的,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一方后悔離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申請。婚姻仍然是合法的婚姻關系,雙方仍然是夫妻。此外,夫妻雙方未在三十日內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證的,離婚申請也視為撤銷。
以上就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夫妻分居需要多久才能離婚的內容。我希望它能給你一些指導。尤其是夫妻感情不融洽時,可以先嘗試溝通。如果溝通無效,那就選擇其他方式結束這段婚姻。和平離婚對于對方來說是最好的選擇。畢竟誰都不想離婚后見到對方時感到尷尬。新婚姻法允許分居六個月后離婚,所以如果你真的無法生存,這是一個好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