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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征地后,您可以收回土地。征地違法,簽訂的征地協議無效。因此,簽訂征地協議的農民有權收回土地。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7條
實施房屋征收時,應當先補償后安置。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或者補償決定規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暴力、威脅、違規等方式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通行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拆遷活動。
2、以出租代征農村土地是否違法?
以出租農村土地代替征用的行為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以租賃方式征用、使用集體土地,屬于違法改變土地用途的行為,違反了土地管理法關于農用地轉用審批的規定。
《土地管理法》第44條
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經國務院批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以實施規劃;
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分批批準。在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將永久性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鎮建設用地規模以外的建設用地,必須經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直轄市。
3、以出租代征農村土地是否違法?
以出租農村土地代替征用的行為是違法的。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號文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出讓或者出租用于非農業建設;
但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并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并等原因,可免于合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因此,以租代征是一種違法行為。
《土地管理法》第44條
建設用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必須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永久基本農田轉為建設用地,必須經國務院批準。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鎮建設用地范圍內,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農業用地轉為建設用地,以實施規劃;
年度土地利用計劃由原批準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機關或者其授權機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分批批準。在批準的農用地轉用范圍內,具體建設項目用地可以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
將永久性基本農田以外的農用地轉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村莊、鎮建設用地規模以外的建設用地,必須經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或者國務院授權的直轄市。
在上面的文章中,我們已經回答了違法征地后是否可以返還土地的問題。相信大家對此已經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本文沒有完全解答您的問題,您可以點擊下方“立即咨詢”按鈕,專業律師在線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