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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輕微暴力致死案件,咨詢刑事辯護律師。什么是輕微暴力致人死亡,與過失致人死亡罪有什么區別?
輕微暴力致死案件是指親戚、朋友、鄰居或其他人之間因日常生活瑣事突然發生爭執或打架,導致他人意外死亡的案件。
該類案件中,被告人主觀故意模糊、客觀因果關系復雜,實踐中往往導致定性差異和量刑差異。
為確保類似案件法律適用的統一性和公正性,本文結合典型案例總結了此類案件的審判思路和裁判要點。
盡管輕微暴力不是一個法律概念,但輕微暴力造成的死亡案件有明顯的共同特征:
一是涉案行為具有一定的約束性,通常不會直接造成輕傷以上;
二是涉案行為與其他因素共同導致危害結果,屬于典型的多因一果;
第三,行為人主觀上對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缺乏應有的認識。
一般來說,該類案件的外觀與過失致人死亡罪的構成要件頗為相似,但具體案件類型和案件特征有所不同,因此不能排除認定故意傷害罪(致人死亡罪)或意外傷害罪的可能性。
總體而言,審理輕微暴力致人死亡案件應在實質理性的基礎上適用法律,堅持犯罪質與罪數要件的統一考量,并融合事實甄別與價值判斷的適用,最終以罪刑相當的刑法通則為指導。
具體而言,在厘清個別犯罪的內在結構、合理界定個別犯罪規制對象及其邊界的基礎上,可以分三步進行審查:
第一步是回顧所涉及的行為類型,區分攻擊性行為和非攻擊性行為;
第二步,同時考察攻擊行為的危害危險性和行為人的主觀故意,區分重傷行為和一般攻擊行為,以及傷害故意和攻擊故意;
第三步是審查判斷行為人在實施相應行為時是否應當預見到嚴重危害結果的發生,區分行為人是否應當承擔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