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王某是中通快遞有限公司員工。2016年11月19日11時30分,王某在食堂吃飯時突然暈倒。經搶救無效,于當日12時53分左右去世。王某的父親王某向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7年2月7日出具永人社工傷[2017]491號第《認定工傷決定書》號,認定王某在工作時間上班。復蘇失敗后突發疾病死亡,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屬于工傷范圍。某市中通快遞有限公司對此判決提出異議,并提起行政訴訟。
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律師認為:
1、某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作出的工傷認定決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王某,男,1993年9月1日出生,河南省新蔡縣某村人。生前系原告某市中通快遞有限公司員工,從事跟車工作。2016年11月19日上午10時04分,王某到某市中通快遞有限公司簽到上班。11時30分左右,他在公司食堂吃飯時突然暈倒。經搶救無效,他于當日12時53分左右昏倒。死。
2、程序合法。2016年11月28日,王某某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經補充、更正材料,申請已達到受理條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6年12月12日依法受理申請,并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決定書和證明通知書。經調查核實后,將在法定期限內依法作出工傷認定,送達當事人。
3.正確適用法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的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是負責工傷保險的職能部門,負責本地區工傷認定工作。其管轄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收到第三方工傷認定申請后,將通知第三方補充、更正相關材料。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對補充更正的材料進行審核后,將依法受理申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受理案件后,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通知原告提供證據。經廣泛調查核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認為,王某在工作時間內突發疾病,48小時內搶救無效,符合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項的情形。1)《工傷保險條例》。據此,決定將其作為工傷處理。中通快遞有限公司的跟車位置比較特殊。確認該職位員工的出勤情況。上班時間應該是從簽到到晚上完成卸貨掃描。中間沒有退出。考勤給員工休息的時間。狀態是持續的,期間的吃喝是在繼續工作的同時必須滿足的生理需求。另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一條規定,認定當事人為自傷、醉酒,應當以主管機關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結論意見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書作為依據。基礎。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此案調查,并結合浙江省院前急救病歷、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某市公安法醫鑒定中心死亡證明等證據,而金華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的《案件結論通知書》,也沒有證據證明這一點。王某處于醉酒狀態,原告未能提供相關證據。
綜上,中通快遞有限公司在某市提起訴訟的事實和理由不成立。
駁回原告某市中通快遞有限公司的訴訟請求。
(2017)浙0784銀儲18號
本案爭議焦點在于,原告中通快遞有限公司認為王某不在上班,事故發生在食堂而非工作場所,且王某因死亡原因他自己的原因,不工作。被告某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為屬于工傷。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場所,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四十八小時內搶救無效死亡”的,視為工傷。人民法院采納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律師的辯護意見,認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王某因病死亡的推定沒有錯誤,符合第一款的規定。《工傷保險條例》第15條。
本案通過律師的有效辯護,最大程度地維護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體現了對弱勢群體利益的保護,以及對社會公平正義的崇尚和堅持。同時,政府對員工利益的保護也讓員工能夠安心地在企業工作,創造更多的社會價值。
相關法律知識:
合同沒有約定的違約金如何賠償
1、違約方仍可要求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根據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最新規定,當事人簽訂合同但對合同中的違約金數額沒有約定的,仍可以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或承擔相應的違約金。根據《民法典》有關合同違約的內容,承擔違約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不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義務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示或者以自身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