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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洛陽刑事重罪律師咨詢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洛陽刑事重罪律師咨詢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2019年8月19日上午,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常仁堯尋釁滋事案二審判決,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這正應了我之前的判斷,不管二審律師玩悲情牌還是認錯感情牌,都不會影響法官的最終判決,肯定是維持原判!常某只不過是多花點律師代理費罷了!
最終最大的贏家還是律師,名利雙收!
洛陽中級人民法院在判決里稱:
判決說的非常清楚!這是因為“尋釁滋事罪”判你入獄的!這是因為你毆打、辱罵老師,還將視頻發到網上,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不是打幾巴掌那么簡單!是嚴重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原則,且情節非常惡劣!
對于這一點,二審律師企圖通過打感情牌,逼出張老師,好向法庭求情,好減少甚至免去刑責。
但是,他們沒明白的一點是,這是公訴案件。即使張老師出來,也沒有辦法“幫”他了!
非常可笑的是,律師還搞出什么“常某在獄中以淚洗面”、“寫下認錯書”等虛偽動作來。
沸沸揚揚的20年毆師案終于法槌落下,課以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這在情理之中,也符合大眾的心理預期。
我們知道,法律的懲罰不僅僅是為了懲罰,還有教化和引領的作用,而且這個作用的意義更大。在本案中,常仁堯毆打20年老師,無論是什么理由,都是不可容忍的,這是不符合社會長久以來建立的道德和法律秩序的。
這個案件,看上去是個例,因為在此以前,還沒看到這樣的案例,但是,作為法官,看到的不會只是單純的法條,而是案件造成的社會影響,及其這種影響的方向。老師和學生,在實行義務教育的今天,是所有人都必然具有的關系,只要上過一天學,師生關系變建立了,所以這種關系非常廣泛。
而教師和學生,是一對天然的矛盾。教師要求學生言行規范,而學生由于個性、心理、家庭的影響,會試圖反抗這種規范。在這種情況下,教師就必須采取一定的措施,將學生拉入軌道中。
在教師這些手段中,積極的有鼓勵、表揚、愛心等,消極的有批評,懲戒、體罰等,有的是允許的,有的是不允許的。這樣,學生和老師之間必然存在著一些矛盾,這是無法避免的。
如果這個案件,判決常仁堯無罪,那帶來的,就是直接對公序良俗帶來毀滅性的沖擊,這是社會道德和社會秩序都絕對禁止的。
學生長大后,只要想起老師對自己的不好,批評也好,懲戒也好,體罰也好,都可以憑借武力毆打,這將會是一種非常可怕的現象。所以,這個案子里,常仁堯一定是有罪的。我在前期的一些文章中,都進行了分析。
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是,這個案子正趕上了一個比較敏感的時間節點,那就是高層的文件中已經明確了教師的懲戒權,這案子的判決,代表著司法上對于懲戒權的方向。所有這些因素的疊加,常仁堯獲刑一年六個月合理,符合各種因素的共振結果。
河南打師案在九月十日教師節來臨之前二審維持原判,尋釁滋事罪成立,常仁堯獲刑18個月。
常仁堯20年以后掌摑自己的班主任兼英語老師,并讓同伴錄視頻上傳網絡,既傷害了老師,又傷害了自己,既不利己,又不利人。
天地君親師,我國自古以來就有尊師重道的優良傳統。縱使常仁堯有太多委屈也應找法律撐腰,而非凌駕在法律之上。老師應做到傳道授業解惑,學生應做到尊師重道,而師生之間的平衡點,則需要雙方共同的努力。通過這一案例,希望老師能夠改變一些錯誤的、不理智的做法,以減少師生之間的矛盾,減少老師和家長之間的矛盾。更希望全社會尊敬老師的這個底線,不能夠肆意被觸碰。
常仁堯二審維持原判,將在牢獄中改造18個月。在這18個月里,相信他和他的家人能夠真正幡然醒悟,哪里跌倒哪里爬起,成為名副其實的好兒子、好父親、好丈夫和鄰居眼中的好青年!
還有不到一個月,我們即將迎來第35個教師節,今年教師節的主題是:慶祝新中國七十華誕,弘揚新時代尊師風尚。 在這種背景下,常某一案翻案的可能性幾乎為零,否則,此風氣一開,必將引發教育動蕩。
今天上午,河南省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常某尋釁滋事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常某獲刑一年六個月。常某父親得知這個消息,非常失望,關于是否申訴,他表示還需要和家人繼續商量。
看到這個新聞,我特意去看了下常某的二審辯護律師周律師的頭條號,想知道周大律師對這個問題的看法,發現周律師除了導演了一出”懺悔信“之外,最近沒有對常某案提出發布任何評論,也許周律師知道,此案的成敗就這樣”懺悔信“能否博得輿論的同情,能否”綁架“張老師原諒常某吧,但是”懺悔信“一出,并沒有出現什么效果,反而讓大家一眼就識破了它的目的。
常某打老師案,既然被判定”尋釁滋事“案,就說明它已經突破了打架斗毆的治安案件的范疇,法院只所以這么判,是因為這件事影響已經超過了個人恩怨這個小的范疇,上升到對尊師重教風尚的嚴重沖擊,按照常某的行為,量刑標準最高可以判處五年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而判一年零六個月,實際上已經考慮了事件的來龍去脈和危害程度了。
對于常某的老父親的行為,周律師解釋為這是”護犢情深“,是在情緒崩潰后的過激言論,不必當真!但是,一次情緒失控,可以理解,多次對媒體表示對判罰的失望,恐怕就可以理解為”真情流露“了吧,如果常某的父親能夠一開始就認識到兒子的錯誤,態度積極誠懇地認錯,這個案件的結果也許不會是這樣;常某的父親的這種態度,也讓我們可以理解常某為何睚眥必報,對于老師的打人行為,20年都不能釋懷的原因了,有其父必有其子嘛!
這個案件已經出了最終的結果,不知道常某的父親是否還打算在教師節那天,到張老師所在的學校“負荊請罪”了。
這個案件這么三番五次的折騰,其實最大的受害者是常某,畢竟幫助一個人重燃希望然后再無情地澆滅,是一件非常虐心的事情。冤冤相報何時了,希望常某和家人能夠吸取這個沉痛的教訓,希望全社會能夠在這件事中吸取教訓,也希望所有老師了解自己的不當行為對學生身心所產生的深遠影響,關愛學生,形成良好的師生關系,家校合作,共育英才,當老師和家長、學生走向對立面時,我們的教育就徹底完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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