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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代理名字解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1個相關介紹刑事代理名字解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不可以風險代理。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二條規定:禁止刑事訴訟案件、行政訴訟案件、國家賠償案件以及群體性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
第十三條規定: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托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于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由此可見刑事案件不能在該案中適用風險代理。因為風險代理的特殊性,即使可以適用風險代理的案件,也應該按照上述規定進行收費。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代理名字解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代理名字解釋的1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