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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局認為本案應屬自訴案件,告知陳林應向法院起訴的做法是錯誤的。被害人對故意傷害案(輕傷)項公安機關控告,公安機關應當受理。公安局對被告人馬某采取監視居住,不應讓馬某居住在看守所一間辦公室內。
2、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是刑事案件的主要偵查機關,負責對法律另有規定以外的所有刑事案件的偵查。將大部分刑事案件劃歸公安機關偵查,可以充分發揮公安機關揭露和證實犯罪,保護人民、維護社會治安的作用。
3、被告人陳美娟賠償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黃金花醫藥費及交通費人民幣2620元、被害人陸蘭英搶救費及交通費人民幣15320元、喪葬費人民幣3000元,合計人民幣48040元。駁回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的其他訴訟請求。
4、[法理分析] 根據《刑法》第25條規定,所謂共同犯罪就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共同犯罪的基本特征為:首先,從犯罪主體來說,必須是兩個以上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責任能力的人共同實施犯罪。
5、刑事訴訟法案例分析題 (一)1999年6月5日,張某因犯強奸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2001年3月被提前釋放。
6、法律主觀:你好,關于你咨詢的刑事案件案例的分析范文這個問題,范文如下: 對時間問題的研究 時間是肯定或否定 犯罪嫌疑人 的重要條件之一。作案時間的確定對排摸作案對象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1、經醫生診斷為:左肱骨下段、外側髁骨骨折。后于2010年4月29日在該院做了“左肱骨下段骨折經尺骨鷹嘴截骨切開復位內固定術”,該傷情已被公安機關鑒定為輕傷,被告已涉嫌故意傷害罪,現被公安機關“網上追逃”。
2、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訴狀由當事人自己寫,可以委托律師代為書寫。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訴狀和普通的民事起訴狀是一樣的,寫明雙方當事人信息,案由,訴訟請求即可。
3、可直接向法院遞交民事起訴狀。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微傷,只能要求民事賠償,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訴要求人身損害賠償。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建議及時向警方報案處理,如果傷情鑒定為輕傷害以上(包括輕傷),打人者已涉嫌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被追究刑事責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一款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隨意毆打他人,是違法行為,公安機關有權對違法者進行拘留。受害人也有權要求當事人對自己進行賠償。發生案情后應當及時報警,要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并要求派出所出具傷情鑒定函進行傷情鑒定。
輕傷如何判定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一般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罪的犯罪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故意傷害罪是指針對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而定的罪。
法律分析:輕傷鑒定需要到專門的鑒定機構進行鑒定。鑒定機構鑒定損傷程度,應該以外界因素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害及后果為依據,包括損傷當時的傷情、損傷后引發的并發癥和后遺癥等,全面分析,綜合判斷。
如果被害人遭受侵害,造成輕傷以上后果的,需要由公安機關及時進行鑒定,輕傷一般會構成刑事犯罪,行為人需要負刑事責任。
如鑒定為輕傷或重傷,行為人構成犯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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