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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住鄭州的李女士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女兒。2016年,李女士的丈夫因病去世。李女士自己年紀越來越大,患有各種老年病。腦梗塞、冠心病、糖尿病、高血壓等高危疾病不斷折磨著老太太。她每天需要服用各種藥物并需要專門的醫療護理。護理。然而,只有兒子王小帥履行了贍養老人的義務,女兒王小梅卻置之不理。
因此,李女士將女兒和兒子訴至法院,要求女兒支付其患病期間三分之一的醫療費、護理費等費用,并支付其生活費、醫療費、護理費等。直到她去世為止的費用。金額的三分之一。
被告人的女兒王小梅稱,她已經履行了贍養費義務,但兒子王小帥卻沒有給母親一分錢。母親有醫療保險并擁有兩處房產。她可以出售一處房產來支付醫療費用,但她將其中一處房產贈予了兒子。被告作為女兒,理應支付部分贍養費,但又不愿承擔不切實際的費用。
原告李女士表示,之所以將財產捐給兒子,是因為兒子家里確實有困難,女兒對她偏袒幫助兒子有異議。我本來不想讓女兒支付醫藥費,但隨著她的病情越來越嚴重,需要的醫藥費越來越多,而且女兒家里又比較富裕,所以就讓她承擔一部分。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女兒承擔其母親的部分醫療費和護理費,并支付原告母親從判決之時起至死亡期間的三分之一的醫療費。護理費用按照河南省同期服務業平均工資計算。宣判后,雙方均未提出上訴。
子女贍養老人是理所當然的事,也是法律規定的義務。然而,在生活中,有些孩子可能會覺得老人對待他們不公平,偏愛一個孩子。因此,當老年人需要贍養,特別是醫療費用時,他們不愿意支付或平均分擔。有的子女還誤認為老人有醫療保險和養老金,可以自己養活自己,不需要自己支付贍養費。事實上,這些想法都是錯誤的。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是合法的,不會因父母的經濟困難或財富而免除。父母的退休金和房產都是父母辛勤勞動的結果。父母完全有資格在晚年享受更好的生活。子女不能為其父母的贍養義務附加條件。他們不能理所當然地認為,僅僅因為父母經濟富裕,他們的父母就可以免除贍養義務。
同時,父母有權處分自己的財產,并將財產分配給任何子女,子女不能因為父母的不公平分配行為而無法履行贍養義務。雖然法律上是這樣,但我們還是希望作為年邁的父母,不要有重男輕女的想法。正是因為我們是一家人,所以我們更要注意一碗水的平衡,避免家庭矛盾。作為孩子,你必須認識到你的父母已經竭盡全力撫養你,無論你的父母是否給你分配財產,你都必須履行你的贍養義務。世界上沒有絕對的公平。老人在做某些決定時,會充分考慮每個孩子的家庭情況,盡量讓每個孩子生活得更好。作為孩子,我們要充分理解父母的心愿,不要讓物欲橫流的社會帶來的負能量摧毀親情的堡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