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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8月28日宣布延長多項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相關政策實施至2027年底。
主要包括:
符合規定的居民個人,全年一次性獎金可以不計入當年綜合所得,單獨計算納稅;
居民個人年綜合收入不超過12萬元需要匯算清繳稅款,或者年度匯算清繳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免征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
對符合條件的外籍個人,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享受住房補貼、子女教育費等補貼免稅優惠政策;
對一個納稅年度內航行時間達到183天的遠洋船員,其工資薪金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關于延續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據國家稅務總局網站消息,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年度一次性獎金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1、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不計入當年綜合所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所得金額,按照本公告所附的月度折算綜合所得稅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額,繳納稅款是分開計算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年度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居民個人領取一次性年度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稅。
三、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關于延續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相關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個人綜合所得稅匯算清繳相關政策公告如下:
居民個人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取得的綜合所得,年度綜合所得不超過12萬元需要結匯納稅,或者年度結匯納稅金額不超過400元、居民個人免征個人綜合所得稅匯算清繳。居民個人取得綜合所得,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預繳稅款的除外。
關于延續個人所得稅補貼和外籍個人補貼政策的公告
為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外籍個人補助補貼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1、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外籍個人,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4]020號)、《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有關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號)54號)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外籍個人取得港澳地區住房等補貼征免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2004]29號)規定,可享受住房補貼、語言培訓費、子女教育費等補貼的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它們。外國人一旦選擇,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更改。
2、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關于繼續執行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現將遠洋船員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1.遠洋船員一個納稅年度內航行累計滿183天的,其工資收入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法律。
二、本公告所稱遠洋船員,是指依法經海事管理部門登記的國際航行船舶船員和依法登記的遠洋漁業船員。與漁業行政部門。
三、在船航行時間是指遠洋船員在國際航行或作業船舶、遠洋漁船上工作的天數。一個納稅年度的船舶航行時間是指一個納稅年度船舶在船上的累計天數。
4、遠洋船員可選擇當年扣繳稅款或次年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上述優惠政策。
五、海事管理部門、漁業管理部門、稅務部門應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定期交換遠洋船員身份、船舶航行時間等涉稅信息。
六、本公告執行至2027年12月31日。
綜合:新華社、央視新聞、財政部網、國家稅務總局
來源:江西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