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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興隆大街刑事大律師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興隆大街刑事大律師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律師的收入多少也是因人而異、因地而異,經濟發達的地區律師收入較高,經濟欠發達地區律師收入略低;另一方面,律師的個人能力水平也決定著收入的多少,同事辦理某一類案件,有的律師收入高,但有的律師收入低,這也是每個行業都存在的二八分則,即百分之二十律師收入等于甚至高于百分之八十的律師收入。就筆者所在的城市來說,普通律師一年二三十萬、三五十萬的收入比較普遍,小部分律師收入過百萬甚至千萬,還有一小部分律師年收入十萬或十萬以下,這主要以年輕律師居多。當然,隨著年輕律師的成長和經驗的積累,收入也會每年高過一年。隨著我國法制的健全,人民法律意識的提高以及經濟的發展,律師這個行業也會越來越好,收入也會越來越高。
我記得07年過司考,08年實習,實習那年指導律師是我同學兼死黨,哥倆配合東奔西逛的辦案到處吃喝玩樂不思蜀,那年還糾了另一死黨以辦案為名自駕5千公里玩得不亦樂乎,回家后個個挨跪主板罰做一個月家務,領執業證后去北京執業,主任親自帶,但覺得還是老家舒服就回來做合伙人,收入嘛不缺,但也不會太多,估計這行沒幾個像我這樣吊爾浪蕩的律師樣了
14年年中辭職備考,15年元旦正式進入所在律所實習,16年9月份左右拿到執業證,算起來,今年是進入律師行業的第5個年頭了,雖然入行時間不短,但是壓力依舊不小,晚上躺在椅子上休息了1個小時,睡醒后對著電腦發呆了半個小時。人過30,各方面的壓力都壓得自己喘不過氣來,有一種隨時變成神經病的感覺。
先來說說18年的收入吧,收入組成主要有以下幾塊:1、自己接案的提成;2、師父所給的辦案補貼;3、單位破產補貼;4、養老保險等單位福利;5、法律援助以及值班津貼等其他收入。因為自己有記賬的習慣,18年,各種各樣的收入算起來總共是20萬少三千左右。
按理說,這個收入在我所在的五線城市,應該算是不錯的收入了。但是,在新的一年,這個收入很難讓自己滿意。分析壓力大的原因,我想和大多數年輕律師一樣吧,就是案源的不穩定性,進而造成收入的不穩定性。并且,加上父母的老去,房貸、車貸的壓力,結婚的壓力,各種壓力結合在一起,真的有一種隨時垮掉的感覺。自己沒什么案源,幫師傅所做的工作不具有不可替代性,所里又不給什么資源,種種原因造成了自己的憂心忡忡。并且,律師是一個需要不斷學習,懂得和外界相處的職業,這些,好像都是我的弱點。
19年,是自己進入律師職業的第五個年頭,大家都有律師需要熬五年的說法,雖然是第五年了,但是,仍然覺得自己對律師職業尚未虧得門徑。第五年,是關鍵的一年,是否能夠鉆研取得獲得案源的路徑,是否能將手頭的案子辦理好,這些都是未知數。夢想很多,希望在距離農歷新年一個月左右的時間里可以回顧下基礎的法律知識,年后,多去外面闖闖吧,雖然,壓力很大,但是律師行業的蛋糕也很大。另外,身體也是關鍵,新的一年希望好好鍛煉身體。
感謝邀請~
我主要從三個維度回答這個問題,
【1】從執業年限
律師主要分為律師助理,工薪律師,提成律師,合伙人律師,高級合伙人律師,從執業年限來說,平均20K-2KW年薪不等,眾所周知律師,包括律所的成本基礎沒有,除了高級合伙人需要發一些行政人員工資、房租、水電,基本沒有成本,律所的交的稅有是個人所得稅、合伙人營業稅、開發票的增值稅。
【2】從地域上
律師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深圳、廣州地區,也是這些超一線城市有更多的收入,因這些城市成本較高,實習一般是5K左右,拿個執業證書基本就是12K左右,然后自己努力的,2年基本就是在20K的月薪。其他中部城市也有3年就轉到20K的也很多。律師也是28原則,百分之20的賺到百分之80的財富。甚至更多,所以做律師想賺錢真是一門大學問。
【3】從平臺上
律師也要有一個好的平臺,比如一些大所是不愁案源的,但是可能案件比較單一,不會像小所需要自己開拓案源。總體來說做5年以上的律師是不愁案源的,因為自己的老客戶都有做不完的案子。所以選一個好的平臺也就高收入的保障。
【4】總結
1年-2年的律師 工資12K每月,一線城市
感謝同領域愛好者的邀請,針對你的問題,我的分析如下:
相信大家都能隱約猜到一個人:田小蘭!
沒錯,就是她。不過田小蘭只不過是別人手中的一枚棋子罷了,真正的幕后黑手卻是樸贊選。
為什么這么說呢 ?
這殺手真實的名字叫樸贊選,丁輝只是他的化名而已,他是特種部隊出身,身手敏捷,精通中文,通曉多種技能。許家福豢養多年,就為了讓他到中國幫助趙月娥除去心頭大患。
劇中的他唯一的一句臺詞就是在酒店開房時和前臺說的一句話,除此之外他給人留下最深印象的就是“無所不能”了,仿佛這個世上根本就沒有他不會的。這個化名“丁輝”的全能型殺手是一位韓國人,并且他曾在韓國陸戰隊特種部隊里服役,退役后成了一名職業殺手,而且精通韓語,漢語等多種語言。這也是為什么這名殺手能做到精通黑客技術、高超的化妝技能、以及作案后能安然無恙的離開,不被發現。
種種跡象表明這不是普通殺手,而是訓練有素的職業殺手。
分析如下:
一、殺手作案手法隱蔽
這個殺手為了殺許達滅口精心制造了一場看似正常的腦梗死亡案,雖然法醫尸檢沒有發現破綻,但是經過二次尸檢,終于發現了殺手隱秘的作案手法。殺手是通過最古老的空氣致死法導致了許達的腦梗死亡,最關鍵的是這個針孔位置極其隱蔽,居然在經常被人忽視的眼角處。
劇情顯示,吳貴祥本身患有心臟病。
在他的腹腔里還裝有兩個支架,所以不能劇烈的運動。
身為集團的老板,吳貴祥定不會打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所以不能劇烈這一點他肯定跟田小蘭說起過。
可是,最終吳貴祥還是吃下了大劑量的“補藥”,導致突發心梗造成重度昏迷,住院一個半月后因為腦梗死離世。
所以他的死亡與人為也是有關系的!
吳若是不死,許軍無法得到他全部的財產和公司,于是趙月娥就出手了,她收買了田小蘭,讓其忽悠哄騙吳貴祥吃下了大劑量的“補藥”,造成腦梗死的假象。
吳貴祥死后,許軍順理成章的繼承了他的公司,這才有了如今的明星大企業“龍星集團”。
當許軍第一次見到吳貴祥,在他辦公室里就看到吳貴祥寵愛情人的模樣:肚子疼就不要上班,好好休息……田小蘭是紡織廠的職工,人長的非常漂亮,但看跟頭發花白的吳貴祥相比,倒是年輕了不少,他很喜歡跟吳貴祥撒嬌,并且也非常受用,他們之間的關系已經是公開的秘密,吳貴祥十分的寵愛她。
吳貴祥本身患有心臟病,在他的胸腔里,還裝有兩個支架,所以不能劇烈的運動,身為集團的老板,吳貴祥定不會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所以不能劇烈這一點,他肯定跟田小蘭說起過。
根據當時的描述:田小蘭和吳貴祥在賓館出事以后,田小蘭第一時間沒有選擇報警,而是直接打電話告訴了朱淑貞,出現這種情況,有兩種分析,1.吳貴祥當時還沒有死,他作為一廠之長,愛于面子不想講此事鬧到滿城風雨,所以讓田小蘭直接聯系的朱淑真,讓她來擺平這件事情,這就證明朱淑貞已經知道田小蘭和吳貴祥的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朱淑貞是很容易被人利用,參與謀殺吳貴祥的。2.田小蘭當時直接打電話給朱淑貞,說明此事是之前已經謀劃好了,也就是說,此時田小蘭和朱淑貞已經達成了利益共同體,而同時被人利用參與謀害吳貴祥,這里我們可以理解成田小蘭應該是被人威脅,而朱淑貞,這是對于老公的外遇而不滿是種仇恨和報復。
田小蘭是一個招蜂引蝶之人,他不止吳貴祥一個情人,他還有一個相好叫楊波,當然,楊波并不是這個男人的本名,我們一會兒再說他的本名叫什么。楊波,那方面的活很好,再一次醉生夢死過后,楊波告訴田小蘭自己是吃了大補藥的,楊波知道田小蘭和吳貴祥的關系,于是楊波便慫恿田小蘭給吳貴祥吃那個大補藥,對那方面要求一向頗高的田小蘭,毫不猶豫地接下了楊波遞給自己的大補藥。很顯然,楊波清楚吳貴祥的身體狀況,他深知這個大補藥會讓吳貴祥心臟病復發
吳貴祥被送進醫院后,田小蘭面對警方的詢問時說了謊,田小蘭告訴警方,那個大補藥是吳貴祥自己帶的。那么楊波是何許人也呢?楊波,本名金森,他是山東人,其為了躲避外債偷渡到了南國,在南國結識了許家福。趙月娥伙同許家福密謀派金森去利用田小蘭的,就在吳貴祥住了一段時間院身體有所好轉時,許家福派殺手暗殺了吳貴祥,手法就是魏大炮說的那個空氣栓塞。
要說吳貴祥的死不是人為的,絕不可能。吳貴祥不死,許軍得不到他的家產與公司,只有他死了,才會坐上總裁的位置,于是趙月娥伙同許家福共同出手了,她收買了田小蘭,讓其忽悠哄騙吳貴祥吃下了大劑量的補藥,造成腦梗死的假象。吳貴祥死后,許軍順理成章地繼承了他的公司,這才有了如今的明星大企業,龍星集團。
綜上所述:吳貴祥的死是有預謀的,由趙月娥伙同許家福共同策劃的,謀取吳貴祥的公司和財產為己所用。
田小蘭只是許家福的工具而已,許家福利用了田小蘭,然而田小蘭渾然不知。
正如錢勝利所述,田小蘭是一個招蜂引蝶之人,她并非只有吳貴祥這一個情人,其還有一個情人叫楊波,楊波并非他的真名。
楊波那方面的活很好,幾次搞得田小蘭都欲仙欲死,田小蘭一度想和楊波結婚。
在一次俄羅斯方塊游戲結束后,楊波給了田小蘭一瓶壯陽藥,楊波引導田小蘭給吳貴祥吃下,一直對那方面要求頗高的田小蘭自然是中了楊波的圈套。
是的,錢勝利說對了,田小蘭和警方說了慌,那瓶壯陽藥是田小蘭帶去的,是她讓吳貴祥吃下了那個壯陽藥,由此吳貴祥進了醫院。
而就在吳貴祥身體狀況有所好轉時,一名專業殺手走進了吳貴祥的病房,那一刻許軍睡得很死,殺手就在許軍昏昏欲睡之時解決了吳貴祥。
殺手是許家福派來的,楊波也是許家福的人,一切都是許家福設計好的,為得就是扶自己兒子許軍上位。
86年許家福偷渡到了南國,在南國其結實了楊波,楊波本名叫金森,他們一起做起了毒品生意,有了一定資本后許家福便暗中幫許軍當上了聯達紡織的一把手。
是的,吳小玲被許軍英雄救美,許軍在廣交會拾金不昧,南國西川紡織和聯達紡織合作,許軍成為吳貴祥女婿并繼承吳貴祥的資產都是許家福一手導演的。
正是有許家福在背后操控,才有了后來的龍星集團。
法律微言明確回答你:
分不同情況對待:
1.同一律所原則是可以代理一個案件的;
2.同一個律所不能同時代理利益相沖突的雙方當事人的案件。
舉個例子更好理解:
比如本地有個律所,口碑很好,很多當事人都相信,那么一個案件的好幾個原告,分別從這個律師都請了代理自己案件的律師,這個是可以的;
一個刑事案件的好幾個犯罪嫌疑人,也都請了這個律所的好幾個律師,這個也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一個案件的原告請了這個所的律師,那么被告,就不能再請這個所的律師了。因為原告和被告的利益是沖突的,為的是避免這個所的律師相互串通,來損害當事人的利益。
如果一個刑事案件的嫌疑人請了這個所的律師,那么被害人,就不能再請這個所的律師了,原因也是一樣的,因為嫌疑人的利益與被害人的利益沖突。
法律依據:
2010年6月1日,司法部出臺了《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其中第27條明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律師法》第五十條第五項規定的律師事務所,違反規定接受有利益沖突的案件的”違法行為:(一)指派本所律師擔任同一訴訟案件的原告、被告代理人,或者同一刑事案件被告人辯護人、被害人代理人的。”
我是法律微言,持續創作法律領域,關注我,留言或者私信,有問必答。
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一方當事人是合法的。
同一律師事務所的不同律師代理同一案件的雙方當事人,律師執業執業規范規定不可以,一個地區只有一個律師事務所的除外。律師法沒有作出禁止性規定,就是可以的。
但是律師執業應當遵守執業規范和職業道德。
案件的原被告均由同一律師代理,雖然法律沒有禁止性規定,但在實際中,是不利于訴訟代理人充分履行職責的,屬于弊多利少,最終影響訴訟代理制度的健康發展。從上述角度看,律師不能在同一個案件中,作為原被告的訴訟代理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律師不得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不得代理與本人或者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
法律上并未對同一律師事務所的不同律師代理同一案件作出禁止性的規定,因此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不是違法的。
《律師執業行為規范》第五十條第五項規定,在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仲裁案件中,同一律師事務所的不同律師同時擔任爭議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的,律師事務所不得與當事人建立或維持委托關系。
但該文件是全國律師協會制定的行業性規范,而不屬于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 第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 《律師法》第四十七條第三項規定的律師“在同一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的”違法行為:
(一)在同一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中同時為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擔任代理人或者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的;
(二)在同一刑事案件中同時為被告人和被害人擔任辯護人、代理人,或者同時為二名以上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擔任辯護人的; ...
同一律師事務所代理一個案件可能違反了行業職業的紀律規范,會受到來自行業等各方面處分。
《司法部關于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不宜擔任同一案件原被告代理人的批復》(司復〔2001〕12號)
同一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分別擔任同一案件原、被告雙方代理人的行為,屬于雙重代理,應依據《律師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規定,對律師事務所予以處罰;代理律師有過錯的,可視情節,依據《律師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六條十六款的規定予以處罰。
考慮到我國社會經濟發展的不平衡現狀,根據目前一些經濟欠發達的邊遠地區的縣(市)只有一家律師事務所的實際情況,嚴格執行前款規定將會給當事人造成較重經濟負擔和種種不便。為了有利于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和廣大群眾的利益,我們認為,在縣(市)里只有一個律師事務所的情況下,律師事務所可以接受委托,擔任同一案件雙方當事人的代理人,但必須事前告知雙方當事人,征得雙方當事人的書面同意,并指派不同的律師進行代理。
綜上,在經濟欠發達地區,為了更加滿足當事人的不同司法服務需要,為了保護當事人合法的自由選擇權利,對于當事人在無異議的情況下自由選擇同一法律服務所的不同工作者作為自己的訴訟代理人的行為是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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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興隆大街刑事大律師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興隆大街刑事大律師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