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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民事抗訴和刑事抗訴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民事抗訴和刑事抗訴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幾率很小,抗訴就是民事訴訟監督程序,就是以后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書,當事人認為不公,申訴改判,這概率很小,因為一般都是二審過的,至少中級人民法院以上法庭審理,專業比較強,一般不會改判,受理并改判的,都是很特殊的,比如新證據出現,原有證據作廢等,或法律適應沖突,總之原判決至少不會錯的離譜。
民事抗訴的受理幾率是很小的。
檢察院作為國家的法律監督機關。對民事案件提起的抗訴,是具體實施法律監督的體現。提起抗訴是有嚴格法律規定的條件和標準的。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經過二審作出終審判決,仍然不服,到高院申請再審駁回后。才到檢察院申請提起民事抗訴。只有檢察機關認為案件符合抗訴條件才提起抗訴。案件經過了一審、二審、申請再審的審查。符合抗訴條件的是很少的。所以,提起民事抗訴受理的幾率是很小的。
1、檢察建議與提請再審抗訴是兩個不同的法律概念,其針對的對象與所運用的程序都是有所不同的;
2、檢察建議是人民檢察院為促進法律正確實施、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在履行法律監督職能過程中,結合執法辦案,建議有關單位完善制度,加強內部制約、監督,正確實施法律法規,完善社會管理、服務,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的一種重要方式;
3、檢察再審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依照法定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再次審理的訴訟行為。人民檢察院抗訴是人民檢察院基于其法律監督權而進行的職權行為。通過人民檢察院行使法律監督權辦理民事抗訴案件,對人民法院的民事審判活動進行法律監督,有利于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司法公正和司法權威,保障國家法律的統一正確實施。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現確有錯誤的,應當依法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案件,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當然申請檢察院抗訴好。
不管是申請檢察建議還是抗訴,針對的都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因為如果判決未生效,當事人可以自己提出上訴不需要申請檢察建議或抗訴。
雖然檢察建議和抗訴都是檢察機關對生效判決提出的不同意見,但效果不完全一樣。向法院檢察建議后,不一定必然使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生效判決進行再審。而向法院提出抗訴后,必然會使法院啟動審判監督程序對生效判決進行再審。
所以申請檢察抗訴更好。
成功率不大。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對一審法院作出的判決不服,提起上訴。經過二審作出終審判決,仍然不服,到高院申請再審駁回后。才到檢察院申請提起民事抗訴。只有檢察機關認為案件符合抗訴條件才提起抗訴。案件經過了一審、二審、申請再審的審查。符合抗訴條件的是很少的。所以,提起民事抗訴受理的幾率是很小的。
一般來說成功率不高,除非有新證據能夠推翻原判決,或者法院判決有重大錯誤,否則檢察院不會輕易抗訴的。
事實上,如果檢察機關同意抗訴,勝訴的概率還是比較大的,這里需要注意,改判并非完全改判,也可以是部分改判。也可能查明事實后,無需改判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民事抗訴和刑事抗訴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民事抗訴和刑事抗訴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