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法與刑事辯護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法與刑事辯護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辯律師沒有取證權的結論就是一個誤解,刑辯律師是高危職業的結論與律師的職業素養密切相關。
辯護人是指在刑事訴訟中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或者受法律援助機構指派,依法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辯護,以維護其合法權益的人。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有兩種法定情形,在偵查期間和法律援助機構指派的辯護人只能由律師擔任。
如果說律師沒有取證權,刑事訴訟法規定的“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權益”將是一句空話。賦予律師取證權是法律應有之義,但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對律師調查取證權也作了合理的限制。辯護人的調查取證權包括四種情形:
以上是對刑辯律師沒有取證權認識的回應,為什么說刑辯律師是高危職業呢?作者認為,刑辯律師的高危主要發生在兩個階段,而且主要是律師收取了巨額辯護費。
徐劍隨筆,僅供參考。
國家權力規定律師沒有刑事取證權。律師明知代理的刑事辯護案件證據不足甚至是冤案,出于法律正義去取證,將面臨偽證罪風險。刑辯律師沒有職能只有義務,這個義務就是配合公檢法動員嫌疑人(被告人)認罪求輕,保證刑事訴訟順利完成。死磕律師不受待見,具有坐牢的風險。律師的游刃有余用武之地是在民商事法庭。
刑事辯護律師是可以為自己的辯護業務取證的,至于取證的時候如何取證?如何保證調取的證據是合法的,是真實的,需要靠律師自己去把握。也就是說,如果律師按照法定的程序,正常取證是沒有問題的。不過律師取證的時候必須要保證合法性,真實性,客觀性,不能編造證據,也不能避重就輕的取證。所以,題主問刑辯律師沒有取證權的觀點是錯誤的。律師職業是一個高危職業,實際上是某些人對律師職業的判斷錯誤。如果一個律師在執業的過程當中遵紀守法,實事求是,不搞一些違規的東西,律師的職業是沒有風險的。所謂的高危判斷,實際上是指律師很可能違法。因為律師的刑事辯護權以及法庭的辯論權雖然是可以豁免的,但并不是可以胡亂來的。也就是說,律師不能造假,如果律師制作了虛假證據或操縱虛假訴訟,同樣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家里人造成別人輕傷二級,當時很害怕去咨詢律師,要價太高!我們家找被害人商量私了,張口要11萬,拿不出來那么多錢,也沒找律師,直到批捕也沒給被害人打過一個電話求饒,反正已經有案底了,輕傷就是三年以下,給他拿的醫藥費,住院費,二次手術,花了1萬多,法院量刑也考慮悔罪態度,最多1年半,法院把兩家叫去了,刑事案件到了法院,法院也管著協調,協調不了了再走正常法律程序,對面找的律師,我沒找,問我怎么辦,我說沒有11萬,要太多1分錢沒有,最后賠了一共加起來賠了4萬多,沒有幾天法院讓我去當擔保人,沒有幾天放人了,判了10個月,緩行到明年4月份!
我認為刑事案件是應當請律師的!這既是當事人的現實需要,也是法律所賦予的權利。但問題在于現在的律師隊伍中大多數的刑辯律師水平一般,請與不請結果基本無異,當事人看不到律師的作用!從實際案例看,絕大多數案件最后的判決結果是同意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能被律師翻過來的案件是比較少見的!而水平高的律師又是稀缺資源,律師費貴得要命,很多人望而卻步,除非是疑難案件或者是可能判處八年、十年甚至更長的案件,一般的刑事案件,現實生活中的確有許多當事人選擇不請律師!
一般來說,(刑法)經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幾經修改和增刪后,真對性比較準確,刑事案件中,犯案嫌疑人所犯的實事罪行逐一對照(刑法)中相關刑罰條款,就基本上知道自已所犯罪型屬與那個類型的刑罰,應服最高,最低的刑事責任,是否享有從輕,從寬量刑情節,所以,刑事案件,除有組織分工的團伙犯罪或足以判處死刑、死緩,有期徒刑最高刑罰的案件外,我們不建議賺疑人或其家人花錢請律師為其辯護。
不知道為什么刑事案件你不建議請律師?我個人認為你這個觀點是值得商榷的。
首先,在民事訴訟中,我們的當事人都知道聘請律師,而到了刑事案件中,當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強制措施,尤其是刑事拘留、逮捕失去人身自由后,人的思維,認知都受到了影響,更應該聘請律師,你為什么覺得沒有必要呢?李莊著名刑辯律師,在被拘留后,還知道請律師呢。
第二,刑事訴訟是一個很專業的法律程序,不要說是一個普通人,即使是法學專業出身,沒有經過實踐,也未必搞得清楚。刑事訴訟法在打擊犯罪的同時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利,不說實體辯護有多重要,單純的程序辯護都有重要的意義。
第三,在罪與非罪,此罪與此罪,辯護都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尤其是有關罪名存在爭議。一些有影響的案例經過律師辯護都起到了作用。許霆盜竊案,于歡故意傷害案作用是顯而易見的,怎么能說不建議請律師。
第四,律師很講究辯護技巧,尤其是涉及犯罪構成辯護,不管是傳統的四要件,還是現在倡導的違法有責兩要素辯護,都是專業的,需要有針對性。
第五,接觸到不少實際案例,法院最后判處緩行,或者檢察院決定不起訴,這些很大一部分案例應該是無罪的,但是沒有律師的辯護,當事人也不懂,判處緩行當事人覺得反正不要坐牢了,也不懂有案底的影響,也許也是顧不上思考了,案件就這樣不了了之了。
因此,本人不是律師,但是強烈建議當事人找律師。而且,國家為了司法公正,也在鼓勵律師介入刑事案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法與刑事辯護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法與刑事辯護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