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起訴證明標準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起訴證明標準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提交虛假證明材料屬于偽造證據,情節較輕的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零二條 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ǘ┮员┝?、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ㄈ╇[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ㄋ模λ痉üぷ魅藛T、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ㄎ澹┮员┝?、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懿宦男腥嗣穹ㄔ阂呀洶l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一種強制措施,不代表有罪。如果被判處刑罰就有刑事犯罪案底,不能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如果刑事拘留后撤銷案件、轉為行政案件的就沒有案底,可以開具證明。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 國家安全部 司法部《關于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
二、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
(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
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托政法機關現有網絡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并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后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
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所謂相對不起訴,就是檢察院認為這些人可起訴也可不起訴。若最終確認為不起訴的,沒有案底,只有判有罪才能算作案底。若檢察院最終確認不起訴的,開無犯罪記錄證明沒有問題。但相對不起訴的前提就是,犯罪行為確實是嫌疑人做的,只是有特殊條件可以不起訴嫌疑人而已,若犯新罪的話,這個相對不起訴的案件記錄會翻出來作為新罪量刑的考核之一。
我國規定了公安機關可以進行刑事拘留的7項情形。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屬于行政處罰,相對人對公安機關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被刑事拘留的人對公安機關的決定不服的,按照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能向公安機關提出異議,公安機關如果認為采取刑事拘留的強制措施不當的,應當作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決定。按照我國《國家賠償法》的規定,對沒有犯罪事實或沒有事實證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錯誤拘留的,受害人有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因此,對刑事拘留決定不服,不能提起行政訴訟。如果事后證明刑事拘留是錯誤的,受害人可以依照國家賠償法規定的程序申請國家賠償。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賠償法》第十七條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職權的機關以及看守所、監獄管理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1.違反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對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定的時限,其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2.對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決定撤銷案件、不起訴或者判決宣告無罪終止追究刑事責任的;
3.依照審判監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刑罰已經執行的;
4.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虐待等行為或者唆使、放縱他人以毆打、虐待等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起訴證明標準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起訴證明標準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