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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是指繼承人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訂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遺囑,繼承被繼承人的遺產的權利。那么,繼承按照什么順序進行呢?
網友咨詢:
繼承按什么順序進行?
律師答復:
一、按照遺贈扶養協議繼承;沒有遺贈扶養協議,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贈扶養協議且無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繼承。繼承人分為一級繼承人和二級繼承人。繼承開始后,一級繼承人將繼承,二級繼承人則不繼承。若無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律師補充道:
遺產繼承份額如何確定?
1、同級繼承人繼承的遺產份額一般應當相等。
2、對于生活有特殊困難、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必須謹慎。
3、對被繼承人履行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繼承人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居住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一份。
4、有贍養能力和條件但未履行贍養義務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不予分配或者只分配少量份額。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不得分割財產。
5.對繼承人以外依賴被繼承人贍養、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對被繼承人贍養較多的人,可以適當分配遺產。不列入繼承順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繼承開始后,應當按照法定繼承的規定辦理;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者遺贈辦理;有遺贈和贍養協議的,按照協議辦理。
第一百二十四條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書面聲明;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自知道遺贈之日起六十日內,表示接受或者放棄遺贈;期限內未表示的,視為受遺贈人放棄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繼承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1)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一級繼承人繼承,二級繼承人不繼承;如果沒有一級繼承人,則由二級繼承人繼承。
本節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
本條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的兄弟姐妹、收養的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