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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人們都會遇到房屋拆遷的問題。這是由政府決定的,通常是強制性的。但被拆遷人可以獲得安置權。那么拆遷安置權可以繼承嗎?下面華旅網小編就為大家講解一下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學習。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拆遷安置權是否可以繼承
拆遷補償安置權是否可以繼承,要根據不同情況而定:
1、如果原房屋主人在拆遷時沒有死亡,而是在簽訂補償協議后死亡,情況就不同了。雖然雙方簽訂了協議,該協議真實有效,但其效力是債務。在權屬登記前,因補償而取得的房屋尚未取得產權效力。但按照原來的約定辦理所有權登記顯然是不可能的,因為原來的產權人已經不能再作為房產所有權的主體。
2、如果原房屋主人在拆遷前死亡,則因房屋所有權人喪失,房屋所有權不復存在。根據繼承法的規定,繼承自被繼承人死亡時開始。此時,繼承人應先辦理財產繼承手續,繼承人應與拆遷單位簽訂補償協議,然后根據協議辦理權屬登記手續。
2、相關法律規定
根據第《繼承法》條:繼承是公民死亡時留下的合法個人財產,包括:
(一)公民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必需品;
(三)公民的森林、畜禽;
(四)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
(五)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
(六)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
(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通過介紹我們可以了解到,拆遷安置權是否可以繼承,要根據具體情況而定。并非所有的拆遷安置權都可以繼承。希望大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