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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992年起,我國稅務系統每年4月份安排集中開展稅收宣傳活動,稱為“稅收宣傳月”。
國家稅務總局制定指導思想和宣傳主題,地方稅務局、地方稅務局結合實際開展形式多樣的稅收宣傳活動。
每年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稅務宣傳月活動,提高全國納稅人自覺接受稅務教育、依法成為納稅公民的意識;為社會各界人士主動了解稅收、努力增強納稅意識提供了重要途徑。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市民開始關心一年一度的稅務宣傳月活動。
作為納稅人,您對稅收和稅法了解多少?你的孩子知道多少?
01
“稅”字的含義
上面的字是“稅”的篆書。漢字“稅”有左右結構。左邊的“禾”是農作物的意思,右邊的“堯”是交換的意思,有“交換”、“周轉”的意思。從字面上看,“稅”就是農民上繳糧食。
也就是說,在古代社會,稅收多以糧食、布匹、牛羊等形式繳納,隨著貨幣的出現和發展,人們逐漸從實物繳納轉變為貨幣繳納。貨幣逐漸取代實物商品成為納稅的主要形式。
在信息時代的今天,我們除了到稅務局繳稅外,還可以通過互聯網在線繳稅,更加方便快捷。
02
中國古代的稅收
稅收在我國已有4000多年的歷史。它是隨著國家的崛起而產生的。
在堯、舜、禹時期,人們會捐出一部分財產,讓部落用這些錢修筑道路和運河。這就是稅收的雛形。
春秋時期,“初稅畝”制度應運而生,標志著我國稅收制度的初步形成。
在古代,雖然人們有時會從稅收中得到好處,但一般來說,稅收對于當時的人們來說并不是一件好事。
當時的稅收主要由皇帝決定,非常隨意。這些皇帝想征多少就征多少,稅負往往超出了老百姓的承受能力。
老百姓除了交錢糧之外,還要承受各種繁重的徭役勞動,苦不堪言。
03
稅務決策者——稅法
稅收法律原則是如何確立的?這要從800多年前英國《大憲章》的故事說起。
英國國王約翰在位期間,為了籌集軍費對外戰爭和爭奪土地,巧妙地征收苛捐雜稅。約翰國王在對外戰爭中屢屢失敗。回國后,他屢次加征賦稅,讓臣民苦不堪言。
最后,在1215年,貴族們忍受不了約翰國王的壓迫,采取武力迫使約翰國王簽署了他們事先準備好的《大憲章》,以保護向國王納稅的貴族的權利。
這個《大憲章》規定“無代表不征稅”,國王只有在貴族派出的代表一致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征稅。
現代社會,有國家就必須有稅收,有稅收就必須有法律。當然,對于像稅收這樣重要的事情
離不開法律規范。
稅法是專門為稅收制定的法律,由國家制定并公布。誰來繳稅?什么情況下需要納稅?繳納什么樣的稅?您繳納多少稅?什么時候繳稅?如何繳稅?這些問題的答案都是稅法規定的,都可以在稅法中找到。
我國現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稅法》等,都屬于稅法。
04
現代稅收
稅收在整個歷史中不斷演變。如今,現代國家的稅收與古代有很大不同。
對于納稅人來說,稅收不再是壓迫、剝奪和痛苦等詞語的代名詞。這是因為現代國家的稅收必須受到法律的限制,現代政府不會像古代皇帝那樣隨意征稅。
是否征稅、征什么稅、征多少稅,必須按照法律規定進行。因此,現代國家并不像古代那樣經常出現因統治者任意征稅而引發的動亂。
在現代,征收的稅款不會成為政府的私有財產,而是成為國家的公共財產,用于提供公共產品,由我們納稅人共同擁有。
四通八達的高速公路、美麗寧靜的校園、宏偉的博物館,都是稅收的產物。
每一個納稅人都為國家的建設貢獻了自己的力量。所以,在現代社會,納稅是一件非常光榮的事情。
以上內容大部分來自《稅法教育讀本》(小學版)。本書由國家稅務總局稅務宣傳中心整理編寫,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陳紹英擔任主編。根據學生的年齡特點,重點開展稅務知識的啟蒙教育,讓學生初步認識稅收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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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孫銳(實習)
編輯:周丹
主編:吳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