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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解答:盜版軟件侵犯的是軟件著作權,也就是著作權。軟件著作權人有權制作一份或者多份軟件的復制品,并以出售、捐贈的方式向公眾提供該軟件的原件或者復制件。如果制作、銷售盜版軟件,就會妨礙軟件著作權人正常行使權利。法律依據《計算機軟件保護條例》第8條
軟件著作權人享有下列權利:
(1)發表權,即決定軟件是否公開的權利;
(2)簽名權,即表明開發者身份并對軟件進行簽名的權利;
(3)修改權,即對軟件中的指令、語句進行添加、刪除或者改變順序的權利;
(4)復制權,即制作一份或多份軟件副本的權利;
發行權,即以出售、捐贈的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原件或者復制件的權利;
租賃權,即有償許可他人暫時使用該軟件的權利,但該軟件不是租賃主要標的的除外;
信息網絡傳播權,即通過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軟件,使公眾在個人選擇的時間、地點獲得該軟件的權利;
翻譯權,即將原軟件從一種自然語言轉換為另一種自然語言的權利;
軟件著作權人應當享有的其他權利。本文來自:,原文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