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上海社保律師提醒,臨時工與用人單位創建勞動關系都是必需簽定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臨時工參加社保是勞動法規定的權益。
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沒有臨時工的說法,但凡與用人單位創建勞動關系都必須簽訂勞動合同,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因此“臨時工”也要參加社保。
所謂臨時工應該說指的是短時間合同工、非全日制合同工或許以實現某項使命為期限的合同工?!秳趧雍贤ā返挠喺羔槍Φ氖莿趧张汕补?,勞務派遣工是與勞務派遣公司簽訂了合同,由勞務派遣公司派到用工單位。勞務派遣工跟所謂的咱們習慣稱的臨時工還不完整同樣,由于他跟用工單位沒有勞動關系,他的勞動關系在勞務派遣公司。而所謂的臨時工的勞動關系在他自己所在的單位,這兩者是不一樣的。
且自雇用的工人,與正式工相對于。臨時工便是暫時在單位事情的職員,臨時工指單位使用期限不超過一年的臨時性、季節性用工。也有至期延續可能,但要有雙方達成共識的前提。
《勞動法》第二條中“勞動者”其局限是很普遍的,既也包含了正式職工,也包含了臨時工。是以,正式工也好,臨時工也罷,只需一旦與用人單位形成為了勞動關系,這類關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時候,凡正式工享有的權益,臨時工也均應享有。進城務工的農民,可不要覺得本人和正式工有差別,而在享受《勞動法》所賦予的權益上不能依法去爭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