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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詐騙律師認為,貸款交友詐騙是指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通過借款的方式騙取他人財物的行為。
司法實踐中,行為人歸案后往往辯稱自己只是編造理由借款,沒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應當是民間借貸糾紛,企圖逃避刑法的處罰。
對此,筆者認為,堅持主客觀相統一原則是司法機關辦案的基本遵循,但不能將詐騙罪客觀上僅僅歸咎于被害人財產損失的結果。從證據法理論和司法實踐來看,在沒有口供的情況下,
根據行為人在事前、事后的客觀行為,借助刑事推定制度,也可以有效解決認定非法占有目的的問題。
非法占有的目的和推定。刑法通說認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是取得財物罪的不成文構成要件,也是詐騙罪的主觀構成要件。因為主觀目的是行為人的主觀心理態度,它不像客觀要素那樣明確地存在,是抽象的、隱蔽的。
在司法實踐中,“相親貸款詐騙”的主觀要件難以直接證明,往往需要通過刑事推定來認定。
上海市詐騙罪律師推定,是從已知事實推導出未知事實的邏輯思維活動,并非嚴格意義上的司法證明,而是一種替代司法證明認定案件事實的機制,在認定犯罪主觀構成要件方面能夠發揮重要作用。一般而言,證據法學理論中,通常將推定分為法律推定和事實推定。
簡而言之,法律對推定有明確規定,稱之為法律推定,如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中的推定;司法人員運用經驗法則和自然理性作出的推定是事實推定,而詐騙罪中非法占有目的的認定之所以如此,是因為法律或司法解釋中沒有明確規定。
司法人員必須通過客觀事實作出推定。
設定規則:從基本事實到推斷事實。刑事證據法中的推定是通過對基本事實和推定事實的規范來實現的。推定必須植根于基本事實,即記錄在案的許多客觀事實或行為。客觀行為是行為人主觀心態的外在表征。
主觀目的的認定應基于對客觀事實的綜合考量,而非基于行為人的供述。
作為推演依據的客觀事實稱為基本事實;由此得出的結論被稱為推定事實。在約會貸款詐騙案件中,非法占有目的的推定通常可以從幾個基本事實出發:
上海刑事辯護律師首先,認識之初是否使用了欺騙手段。主要表現在:其一,行為人是否利用了假名字與被害人交往。實踐中,行為人往往并非真心與被害人相處,為了避免使用真實姓名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逃脫可能的風險,常常編造虛假名字與他人交往。
第二,行為人是否夸大其社會地位和經濟實力。在實踐中,一些演員善于包裝自己,經常租用豪車和裝載大量資金。為了引誘受害者上鉤,他們還虛構自己經營公司或公司高管等。從而騙取受害人的信任并與其進行深入接觸。
其次,我們在相識期間是否故意找各種理由騙取財物。在實踐中,行為人與受害人之間的感情越來越升溫后,行為人開始騙錢,并經常編造公司經營需要資金周轉等借口,并承諾將來會提高利率。偶爾,
他還以親戚生病住院、幫朋友還錢為借口,以虛假感情騙錢。
由于行為人在日常交往中經常發送一些與項目或工程有關的視頻、圖片等信息,被害人往往陷入錯誤的認識,認為行為人在借款后有經濟能力歸還款項,并且由于男女相處的因素,被害人向行為人借錢的請求一般都會得到滿足。
再次,資金是否用于作弊后創造業績能力。實踐中,行為人騙取資金后,從未用于正常投資經營,而是用于賭博、消費等揮霍。甚至,行為人將騙取的資金用于與他人的交往活動中。
最后,被抓后是否積極集資并歸還資金。通常,隨著施暴者和受害者之間的長期溝通,當受害者意識到關于旅行者的一切都是捏造和虛假的時,受害者往往會立即要求斷絕關系并要求還款。在這一點上,一些演員通常很聰明,
向被害人打借條,以為這是民間借貸糾紛,不會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但沒有還款行為。
本質上,行為人沒有任何經濟能力或主動還款的意愿,逾期借條只是試圖掩蓋欺詐行為的空頭支票,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刑事案件的認定:證據判斷主義與舉證責任轉移。推定作為替代司法證明的方法,表面上是證據裁判的例外,但實質上作為推定的基本事實,仍應遵循證據裁判原則。換言之,適用推定規則的先決條件,
檔案上的證據肯定充分證實了這一基本事實。
刑事推定制度的建立是基于有效打擊犯罪的考慮,免除了控方對推定事實的舉證責任,減輕了控方的舉證責任。對于被告來說,如果我們想反駁推定的結論,我們必須提出證據來證明推定的事實不存在。
這樣,在推定規則中,被告方承擔一定的舉證責任,理論上稱為證據法上的舉證責任轉移。在司法實踐中,微信聊天記錄客觀再現了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間的日常交流。
特別是行為人騙取被害人的信任,編造各種理由騙取財物;
證人證言和行為人的銀行賬戶有效地揭露了行為人的虛偽;微信、支付寶和銀行卡轉賬記錄客觀記錄了受害人轉給施暴者的所有資金,等等。面對許多客觀事實,行為人無法提出任何相反的事實進行有效反駁。
綜上所述,上海詐騙律師認為,在交友類貸款詐騙案件中,基于許多基本事實均得到立案證據的充分證實,可以推定行為人具有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主觀故意。據此,行為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以交友為名虛構事實、隱瞞真相。
騙取他人財物構成詐騙罪。
【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