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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審判庭庭長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審判庭庭長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你好。關于這一問題,我認為:應以同一行政區為例,否則沒有可比性。
謹以一個地級行政區所轄縣為例。
一、就級別而言,縣法院刑事庭庭長一般比縣國稅局局長低。
縣法院院長是副處級,常務副院長是正科級,其他副院長是副科級,刑事庭庭長是正股級。
縣國稅局局長是正科級。
王書紅是中國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的一名法官,曾任山西省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等職務。2016年,他被任命為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第三庭庭長,并擔任山西省法官協會副會長。王書紅曾發表多篇有關法律、審判工作等方面的論文,并多次獲得法律界的榮譽。但2019年9月,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官網發布消息,稱王書紅被“立案審查和監察調查”。至于具體原因尚不得知,可能涉及王書紅的職務失職等問題。
有以下權利:
一、庭長在院長、分管院長的主管下,全面負責全庭工作,以身作則,嚴格管理,帶領全庭同志完成本庭各項任務。
二、依法辦案,嚴把案件質量,嚴守案件審限,體檢、督促本庭人員不辦人情案、關系案,保證不出假案,力爭不辦錯案。
三、帶領全庭人員貫徹落實職位職責制及各項規章規則。
四、組織好本庭政治、業務學習,不斷總結審判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及時向主管提議建議性意見。
五、副庭長協助庭長履行上述職責,搞好本庭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審判庭庭長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審判庭庭長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