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現在我國早已是一個有法有紀的國家。基本上每個公司都會設置保安人員。國家法律規定,保安人員需要經過保安單位培訓后,才能從事保安工作。因此,越來越多的單位培訓保安人員。太多了。那么焦作市批準設立保安培訓單位的法律依據是什么?小編整理了相關法律知識供大家參考。
《保安服務管理條例》
第三十三條申請從事保安培訓的單位,應當向所在地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交申請表和證明符合本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條件的材料。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15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用程序所在的位置。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審查意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決定,對符合條件的,發給保安培訓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1、受理:申請人向省、市公安局提交設立保安培訓單位申請材料。申請材料齊全,符合《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公安機關實施保安服務管理條例辦法》、《保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予以受理;申請材料不符合規定的,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退回材料。申請材料不齊全的,應當當場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更正的全部內容。
2、審核:省、市公安局對申請單位進行審核。
3、決定:經省公安廳主管部門審核,符合條件的,按程序報批,并以省公安廳名義出具準予許可的批復,已發行《保安培訓許可證》;對不符合條件的,作出不予許可的決定。通知當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將通知申請人。
4、送達:印發省公安廳批準文件,出具《保安培訓許可證》,通知省市公安局主管部門領取并按規定送達當事人,信息將被披露。
1、設立申請
2、法人資格證書
3、培訓所需場所、設施、設備等來源的有效證明,并說明產權歸屬
4、申請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證件、主要管理人員、教學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
綜合上述介紹,焦作市設立安全培訓單位需要審批。保安培訓單位經依法批準后方可設立。因此,在設立保安培訓單位時,一定要認真研究法律的相關規定。如果您還有這方面的法律疑問,請咨詢律師,他們會為您提供專業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