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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生活中刑事侵害案例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生活中刑事侵害案例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3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九起依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其中的一起典型案例顯示:2013年至2019年,被告人張某某在擔任某省某小學教師期間,利用教師身份,先后將多名女學生(均系幼女)帶至宿舍內實施奸淫。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某利用教師身份奸淫未成年女學生,奸淫人數多,時間跨度長,罪行極其嚴重,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危害性極大,應依法嚴懲。依法以強奸罪判處張某某死刑。
在每一個女孩心中,父親是一個從小讓自己崇拜的人,是自己最溫暖的依靠,是自己一見面就想要去撒撒嬌的人,是一個非常偉大的人。女孩想把所有美好的詞匯都給了父親。
看到這個消息,我替這個女孩惋惜,可憐這個女孩,自己的親生父親不法侵害四年,在她心里留下了不可磨滅的陰影。原本應該給自己快樂,讓自己驕傲的父親,卻給了自己最大的傷害,這個痛伴隨一生,哪是八年六個月的牢獄之災能夠抹平的呀!
我不僅僅從心底里憎恨這個父親,從骨子里鄙視這個父親,更可憐他。所謂的綱常倫理,道德禮教在他這里全然缺失。丑陋,無知,愚昧,邪惡,私欲等等不好詞匯用在他身上一點也不為過。可憐他,是因為他失去了作為一個父親最應該享受的如天使般的女兒的擁抱,看不到女兒臉上燦爛單純的微笑,剝奪了給予女兒父愛的機會!得到的只有親生女兒一生的痛恨,留下的只有親生女兒一生抹不掉的心里陰影!
我更看不起這個母親!為了僅有的生活費,竟然看著自己的親生女兒被父親虐待,看著自己的丈夫對女兒做如此齷齪的事!沒有勇氣阻止,沒有能力反抗,膽怯,自私,無知。女兒應該也不會原諒母親,何其悲哀啊!
泄憤了這么多!想到在我的老家,也有這樣的事,家里貧窮,只有一個房間可以睡覺,女孩和爸爸媽媽一直睡在一張床上。就這樣,爸爸侵犯了女兒16年,直到女兒出嫁,而媽媽軟弱無能,看著女兒被傷害。要解決這樣的事,一方面得靠法律,越明細越好。另一方面要加大宣傳教育,提高思想道德素質。
那發生這樣的事情,到底根本原因是什么呢?經濟問題?道德問題?人心問題?找到問題根結,“對癥下藥”解決問題,才會更有效,大家認為呢?歡迎討論!
都說,虎毒不食子。卻頻頻看到這樣的案例,好讓人心痛!
父親的行為不知是出于什么心理,十幾歲的女兒,本來是花一樣的年紀,跟同齡人一起開開心心的玩鬧,現在卻在同齡人面前抬不起頭來。基本是毀了自己的女兒了。如果以后嫁人,夫家會如何看待她?夫家又會如何看待她的娘家。還有一個知情卻不敢吱聲的親娘。怕離婚不給生活費,那就自己賺呀。我知道女人離婚后會很辛苦,特別是如果孩子還要跟著女人,若前夫不給生活費,會過的很難!那至少可以讓自己的親生女兒脫離魔爪,自己還有雙手雙腳,可以去搬磚賺錢。女兒在長大后也會好好孝敬你,知情不報知情不敢言,只會讓女兒記恨你。而且這樣的父母,也別指望女兒以后能夠孝順你吧。父母在年紀大了之后,都希望有人能在身邊給自己養老。對于自己的親生女兒都做出如此的事,那養老的事,也可以丟到腦后了。
很想問問這個父母,你們的良心不會痛嘛?
愿每個人都能夠被溫柔以待!虎毒不食子!
感謝邀請……看到這樣的事,義憤填膺,本來是父愛如山!這父親變成禽獸不如,不用多說,判八年六個月,出來自殘吧!!!還有什么顏面活在世界上,這媽媽也是夠了夠了!孩子你好好學習,獨立生活吧!
對于這件事情,我只能說這樣的人不配做父親!身為父親,卻對自己的女兒做出如此禽獸不如的事情,真的是道德淪喪,不配為人!
‘’準許撤銷李貴(化名)監護人資格。”今年11月17日,17歲的麗麗(化名)從成都市雙流區法院得知這一消息,覺得自己終于徹底擺脫了噩夢。從13歲起,麗麗就受到父親的不法侵害,日前,雙流團委向法院申請的撤銷李貴的監護人資格開庭宣判,這也是自2017年10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正式實施以來,成都市首例依據該法由組織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
近年來,類似猥瑣幼女案頻發,一次又一次出現在我們是視線當中,這次更是突破的道德的底線,一個父親,化身為狼,竟然對自己的親身女兒下了毒手,而且時間長達4年之久。相對于其他類似案件來說,這種人更是應該被批判,被唾棄,我覺得給他判刑的8年6個月太少了,相對于他做出的事情來說,真的是遠遠不夠的!對自己親生女兒4年的侵犯,影響了一個花季少女一輩子,給她造成了一輩子的陰影。而他,只是短短的8年6個月。
甚至,他在監獄里面改造的好,連8年6個月的時間都不需要,就可以出來,繼續成為禍害了。對于這樣的情況,我只能說還是判的太輕了。
最后,屢屢發生的類似案件也是值得我們去深思,為什么這類案件縷縷不絕,我不知道以后這樣的情況還會不會出現在我們的視線當中,但是我知道,在某些地方,一定還會有類似的情況存在!
我希望,政府和社會能夠動員起來,加大這方面的宣傳力度,尤其是應該從小做事,學校也應該組織一些這方面的課,讓孩子們能夠有一些防范意識,懂得保護自己,懂得去尋求保護,懂得去把自己受到的侵害說出來。當然,必要的監督機制也是不可少的。這里,也需要廣大的網友朋友們,一起發動起來,共同維護好我們良好的社會風氣!
今晚驚聞一起幼童被傷害案,令人心痛。因為之前湖南株洲女童墜樓事件尚未平息,又發生這樣的事,孩子的安全真是馬虎不得。對于罪犯的懲罰,按照其犯罪性質應該是強奸罪,鑒于被害人是幼童,應該罪加一等。
時間:2020年8月29日孩子晚上失蹤
地點:黑龍江省哈爾濱市
事件:女孩晚上失蹤之后,孩子的父親周先生隨即報警,但是找了一夜無果。第二天早上孩子被鄰居劉某,也就是犯罪嫌疑人送回來了。
孩子是回來了,但是孩子下身都是血,這明顯是被人傷害所致。送醫檢查后發現很嚴重,“下身新近裂傷,背部挫傷,臀部挫傷,雙下肢挫傷,面部挫傷,手部挫傷等”,被送往ICU治療。
據說犯罪嫌疑人劉某和女童家是鄰居,而且周先生(女童父親)一家很照顧這個鄰居。周先生的父親是收廢品的,劉某有時候會幫周先生的父親捆扎廢品,但是不白干,會給他不低的報酬。
8月29日晚上干完活,還留下劉某吃飯,喝了酒。結果就在當晚,孩子不見了,根據后來發生的事,女孩是被劉某帶走了,并且進行了令人發指而喪盡天良的侵害。
孩子的父親一家從黑龍江老家一起來到了哈爾濱,并且以送外賣為生有時候收廢品賣廢品,這個54歲的劉某就幫助他捆扎,奶奶負責帶老大就是受害的女孩,媳婦則看小孩子在老家。孩子失蹤了一夜,這家人找了一夜也曾去劉某家去找可是沒有找到。
小孩是被這個鄰居老大叔騙去找奶奶,第二天又被送來的,送來以后下身流血并全身各處挫傷很顯然被這個精神問題的男人給打過。
女孩的家人稱跟這個男人沒有什么瓜葛,只是前天到家里幫忙,他向喝酒并給與了一百塊錢幫忙的錢僅此而已。29日下午六點多孩子消失第二天回來趴在被自己很是痛苦,對于對孩子造成這樣的傷害,并且孩子還在搶救已經造成了感染,對于這樣的惡魔行為對于孩子的看護真的就是一步也不能離開。
對于孩子治病的錢沒有被籌夠,四萬塊還是不夠希望廣發群眾能夠幫助這個女孩。對于女孩的看管以后也讓人驚醒,看孩子真的就是一步也不能離開,雖然現在偷孩子的人少了我們依然不能忘了梅姨這樣的人販子給多少家庭帶來災難。所以對于孩子所有的家長真的都得小心再小心,孩子的成長中不僅需要教育也需要看護,雖然病可以看好,但是心理的陰影很有可能影響一輩子。
周先生來到了陌生的城市,對于孩子的管理疏忽,并且讓這個男子劉某有了可乘之機做出了這樣傷害孩子的事,所以在我們的生活中一定排查好孩子身邊可能存在的危險,讓孩子們能夠健康成長。
嚴懲這個中年男子,讓他承受法律的制裁。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生活中刑事侵害案例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生活中刑事侵害案例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