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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檢察民營企業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刑事檢察民營企業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是 :最高人民檢察院 在 近年來積極回應人民訴求和時代需要,在加強民營企業司法保護的政策背景下,將辦案職能向社會治理 所作出的 延伸,創造性地將企業合規納入涉企案件的辦理過程之中,使之成為對涉 案 企業或負有責任的自然人作出不起訴等從寬處理的重要依據, 是 “嚴管”和“厚愛”相結合 的 “檢察產品” 。
2021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加強冤假錯案糾正工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其中涉及到了冤假錯案糾正的最新規定。
根據《指導意見》,對于已經糾正的冤假錯案,應當及時向當事人和社會公開相關信息,同時對糾正過程進行記錄和歸檔。對于尚未糾正的冤假錯案,應當依法及時糾正,確保司法公正和權威。
具體而言,《指導意見》提出了以下措施:
1. 對于已經糾正的冤假錯案,應當及時向公眾公開相關信息,包括案件基本情況、糾正過程、法律依據等,以及對當事人的賠償和補償情況,以增強司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2. 對于尚未糾正的冤假錯案,應當依法及時糾正。對于新的證據和事實出現的冤假錯案,應當依法重新審理;對于已經糾正但因各種原因未得到合理賠償的當事人,應當依法給予相應的賠償和補償。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檢察民營企業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檢察民營企業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