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本篇文章給大家談談刑事送達的內容,以及刑事送達的內容是什么對應的知識點,希望對各位有所幫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錄一覽:
1、刑事判決書怎么送達送達期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七條規定: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內送達判決書。
2、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
3、刑訴法關于期限的規定有什么? (一)以時作為期間計算單位的 以時作為期間計算單位的情況,在 刑事訴訟 中比較少見,大致有12小時、24小時、48小時三種情況。 12小時。 傳喚 、 拘傳 最長不超過12小時。
4、以時作為期間計算單位的情況,在刑事訴訟中比較少見,大致有12小時、24小時、48小時三種情況、12小時。傳喚、拘傳最長不超過12小時。
5、拘留后24小時內將人送押看守所,拘留后24小時內通知家屬。(法定特殊情形除外)《刑訴法》規定:來源汕頭律師網頁鏈接 第八十三條 第二款:拘留后,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
6、刑事訴訟法拘留通知的時效是二十四小時。公安部門拘留人后應當立即送看守所羈押,并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時以內將被拘留人的羈押處所和拘留原因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刑事判決書送達方式,直接送達,留置送達,委托送達,郵寄送達等。送達是司法機關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將法律文書、訴訟文書交付給應當收受文書的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訴訟行為。
直接送達。直接送達是最普遍的方式,一般就是當面送給當事人,由其簽收了就可以了。有些時候法院送達文書時,當事人并不在家里的,也可以直接交給其一起住著的成年家屬簽收,這種情況下同樣具有效力。
法律主觀:判決書送達根據《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零二條規定,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
法定期間僅指期限,即自某一特定時間起至某一特定時間止的一段時間。例如中國民事訴訟法規定 ,尋找失蹤人公告期限為2年 ;不服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的期限為15日,對裁定提起上訴的期限為10日。
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
鑒定事項涉及復雜、疑難、特殊技術問題或者鑒定過程需要較長時間的,經本機構負責人批準,完成鑒定的時限可以延長,延長時限一般不得超過三十個工作日。鑒定時限延長的,應當及時告知委托人。
(4)《刑事訴訟法》第182條第3款:“人民法院確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
對服刑和正在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人通過轉交送達,有利于有關單位了解情況,及時掌握收件人的思想、情緒動向,防止發生意外情況。
第一百三十四條 自偵案件中逮捕的時限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關于刑事送達的內容和刑事送達的內容是什么的介紹到此就結束了,不知道你從中找到你需要的信息了嗎 ?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這方面的信息,記得收藏關注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