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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唐山打人刑事拘留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2個相關介紹唐山打人刑事拘留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唐山燒烤店施暴者之一的陳某志頭部也被打傷了?而且被醫生說是中度的皮外傷,是怎么回事?誰打的呢?
打人者陳某志從燒烤店逃跑后就回了家,不過他曾經在6月10日的4時40分,撥打了電話,叫了華北理工大學附屬醫院的救護車,地點為其在路北區的住宅,主要癥狀為頭外傷。出診的醫生判斷是頭外傷,病情程度為中級,處理意見為送往距離其住宅更近的唐山市第一人民醫院,出車時間為4時42分,回車時間為5時40分。
也就是說華北理工大學附屬醫院在2點50分左右接收了陳某志打傷的4位女士,而在4點40分左右,陳某志又打了120來了一趟,也是頭外傷,是在燒烤店被打的嗎?
1、黑衣女孩打的
根據網絡流傳的那段視頻顯示,在6月10日凌晨2點多時,穿綠衣服的陳某志從外面走到店里,先是搭訕白衣女子要人家的微信,被拒絕以后,沒有走開,而是摸了女子得到后背,被女子呵斥了以后,就動手把女孩給打了。
并非“傳說”,綜合各方消息來看,陳某志頭部有傷是事實,只不過應該沒那么嚴重。
陳某志是9名打人者中的哪一個就不贅述了,看過視頻的想必都對最先挑起事端的那個人有印象,該人正是陳某志。
事情還要從6月10日說起,當天凌晨2時40分許,陳某志最先在燒烤店內挑起了事端,隨后便引發了打人事件。
根據通報,陳某志打完人之后回到了居所,這次有了后期陳某志因頭部受傷被120拉走接受救治的消息。
陳某志回到家中后,距離打人后的兩個小時,凌晨4時40分左右,120接到了手機尾號為7000的電話,不知道這個手機號的機主是誰,但患者確實是陳某志本人。
隨后,120達到陳某志住處,初步診斷為頭部外傷,程度為“中級”,隨后被拉到距離住所最近的唐山市第一人民醫院救治。
后面是如何救治的我們就不知道了,不過應該沒有辦理住院手續,因為當天下午,陳某志因為涉嫌暴力毆打他人、尋釁滋事,被公安機關在家里帶走了。
程度是“中級”,傷得到底重不重呢?我們不是專業醫生,不敢妄下結論,不過從以下幾點來看,應該不算很嚴重:
即便陳繼志有傷,也不會因此減輕罪責。打人女子也不可能因此承擔法律責任。從視頻上初步分析,女子之所以打人是因為正在遭受侵害和威脅,而這種侵害和威脅是有生命危險的。女子打人既不是在陳某志停止撕打之后,也不是主觀上有積極追求給陳某志造成人身傷害的故意,因此完全屬于“正當防衛”,不會因此減輕打人男子的罪責。
司法的傷情認定中,沒有“中級傷”這個概念,只有輕微傷、輕傷和重傷。這個所謂的“中級傷”應該是不具備法律效力的,要認定傷情,還是要做司法鑒定。
具備的情況沒透露。也不確定他這個傷是否在打人過程中造成的。
所有一切的關鍵,在于法治是否公平,執法者是否不徇私枉法。
一個人不管戰斗力再強,和人動起手來,如何定性都看執法者了。多年前,我有個長輩兩口子夜里回家遇到劫匪,男長輩是退伍兵,輕松把劫匪打住院,誰知對方“有人”顛倒黑白,以斗毆被拘留,如果不是有另一個親戚連夜營救,恐怕就被陷害了。這件事以及后來的很多觀感證明:法是工具,不是準繩。
遇到唐山打人事件那幾個人渣,懂格斗的人不難對付。散打和拳擊的迎擊,一拳打中下顎基本就是輕微腦震蕩。平勾一拳打中太陽穴,后果難料。黑龍十八手和傳武的掃眼、砍喉結、向上托鼻、打后腦、踢襠、擊打肋骨交匯處下方的鳩尾穴等招數,收拾一個流氓是分分鐘的事兒。但是,打完之后,法律撐腰嗎?國外有城堡法,我們有什么?所以大多數人只能選擇袖手旁觀。這不是道德的缺失,是法治的失敗。法是維護公序良俗的,不是偽善和裝門面的,早就該完善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唐山打人刑事拘留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唐山打人刑事拘留的2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