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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證據禁止演繹證據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3個相關介紹刑事證據禁止演繹證據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對方明確表示不可以錄音,但是還錄音了,這是違法的 ,一個人告知你,不讓你去錄音,你還去錄音,不經過別人的同意 ,擅自做主 ,不尊重他人的意見 , 沒有道德底線 ,原則上是違法的 ,傷害兩個人之間的感情 ,有些話是不可以錄音的 ,比如國家機密,是不可以錄音的 這屬于違法
1、法院如果不深入追究提供虛假證據的一方,則不會存在刑事責任。但是因存在不誠信行為,在分割共同財產時將會少分或不分。
2、法院深入追究的,將會相關情況提供給公安機關,涉嫌刑事犯罪,不光會追究刑事責任,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也會少分或不分。
一方提供虛假證據,查詢屬實的,法院一般會讓提供假證據的一方在財產分割中做出讓步,否則就會追究刑事責任。提供虛假證據進行訴訟,是非常危險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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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證據采信。偽造的證據不符合證據的真實性要求,所以依法不能作為事實認定依據。
第二,偽造證據屬于妨礙訴訟行為。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具有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對個人處于十萬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于五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對個人處于十五日以下司法拘留。
第三,情節嚴重可能涉嫌虛假訴訟罪。夫妻一方偽造證據在離婚訴訟時最常見的是偽造夫妻共同債務,根據兩高司法解釋規定,捏造夫妻共同債務的行為涉嫌虛假訴訟罪。若涉嫌虛假虛歲罪,可以要求法院將案件材料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在離婚訴訟中,有個別當事人為了案件的勝訴,往往采取不擇手段偽造證據,向法庭提供虛假證據。
首先大家要知道,這類型的行為是嚴令禁止的,我國《民事訴訟法》第111條明確規定,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審理的,是妨礙司法的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其次,在離婚訴訟過程中,如果對方提交了虛假證據,我們該怎樣應對呢?
1.可以在質證階段提出來,引起法官的注意,并且可申請鑒定,譬如文書鑒定、音像資料鑒定等;2.可以向相關證人、鑒定人、勘驗人進行發問;3.可以向法院申請專家證人出庭就案件的專門性問題進行說明;4.向法庭提供反駁證據;5.收集對方偽造證據的證據。
最后,面對對方可能會在庭審上提交虛假證據時,你需要考慮聘請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進行抗衡,專業的婚姻家事律師有應對虛假證據的經驗及處理能力,能化解案件被動的局面。
1、錄音是否有效,主要看來源合法,是否經過剪輯,來源合法的完整的錄音是不需要本人同意的,也可以做為法院判案的證據
2、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二十二條 調查人員調查收集計算機數據或者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的,應當要求被調查人提供有關資料的原始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提供復制件的,調查人員應當在調查筆錄中說明其來源和制作經過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
第七十條 一方當事人提出的下列證據,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
(一)書證原件或者與書證原件核對無誤的復印件、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物證原物或者與物證原物核對無誤的復制件、照片、錄像資料等;
(三)有其他證據佐證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無疑點的視聽資料或者與視聽資料核對無誤的復制件;
(四)一方當事人申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對物證或者現場的勘驗筆錄。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證據禁止演繹證據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證據禁止演繹證據的3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