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李隊長:我小時候父母就離婚了,他們給了我一套商品房。當我成年后,我的父母將財產轉移到我的名下。后來,母親去世,父親再婚;我也結婚生子,并一直在軍隊服役。我的妻子和我們的女兒住在套房里。最近,父親不斷索要這筆財產,嚴重干擾了我妻兒的生活。我想和他斷絕父子關系。我該如何辦理手續?
朱律師:我需要告訴你的是,生父和生子是天然的血親,不能通過法律途徑解除,也不能通過雙方協議解除。因此,您所詢問的程序無法完成。
從您的描述中可以看出,該房產是您的合法財產。對于你遇到的困境,既然侵權人畢竟是你的父親,我建議你向軍隊、武裝部或者地方派出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組織求助,幫助你調解解決。問題。如果調解不成,你還可以要求被侵害的妻子起訴你的父親,要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礙、消除危險。如果你父親的侵權行為太過分,違反了《治安管理處罰法》,也可以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相關法律法規
《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條【人格權請求權】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權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請求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受害人請求停止侵害、排除障礙、消除危險、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權利,不適用訴訟時效。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責任方式】侵權行為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要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權、消除侵害等侵權責任。障礙、消除危險等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處以下元罰款:
(一)群體斗毆的;
(二)追逐、攔截他人的;
(三)強行或者任意損毀、侵占公私財產的;
(四)其他尋釁滋事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