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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別人想拿點錢周轉的話,可以抵押。抵押期間抵押物可以出售嗎?
網友咨詢: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出售抵押財產嗎?
律師答復: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但當事人對此有特別約定的,從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后,抵押人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轉讓抵押物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在證據充分的情況下,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存入抵押權人。
律師補充道:
由于抵押權的設立并不導致抵押財產所有權的轉移,因此抵押人仍是抵押財產的所有人。因此,抵押人可以依法處分其全部財產,并轉讓抵押財產。但為了保護抵押權人和交易對方的利益,法律對抵押人行使抵押財產處分權作出了一些限制性規定。
抵押人在行使抵押財產處分權時應當注意以下事項:
抵押人在抵押期間轉讓已登記抵押權的抵押財產所有權的,應當通知抵押權人并告知受讓人,轉讓財產已設立抵押權;
抵押人履行通知或者告知義務后,有權轉讓抵押財產。但是,抵押人不能濫用轉讓權,以明顯低于抵押財產價值的價格將抵押財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抵押權人可以要求抵押人提供相應的擔保,抵押財產抵押人不提供的,不得轉讓;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取得的價款,應當就被擔保的債權提前支付給抵押權人或者提存于與抵押權人約定的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6條
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
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轉讓抵押財產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要求抵押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將轉讓價款存入抵押權人。轉讓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第四百一十三條抵押物折價、拍賣、變賣后,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