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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不少農民加入了土地流轉的行列。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識,土地流轉過程中很容易產生各種糾紛。那么,當出現土地糾紛時,我們應該向哪些部門尋求解決呢?呢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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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村土地糾紛由哪個部門解決”的法律依據
1、我國土地出讓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為法律依據。第十六條規定:
“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處理。單位之間發生的爭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的糾紛,由鄉政府處理。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當事人對有關人民政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處理決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在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糾紛解決前,任何一方不得改變土地使用現狀。”
2、《土地管理法》為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第五十五條規定:
“發生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當事人可以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當事人不愿協商、調解的,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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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48條:
“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起訴的,裁決書發生法律效力。有效的。”
由此可見,農村土地糾紛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鄉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處理。您對人民政府的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農村土地糾紛由哪個部門解決”的具體措施
事實上,當出現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時,解決措施一般有以下幾種:
1、雙方可以先協商解決爭議,爭取和平解決爭議。最好通過協商解決問題,否則法律程序會占用時間,這對承包商非常不利。
2、協商不成,可以向村委會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可以向當地政府土地管理部門再次調解,爭取達成一致的調解協議,解決糾紛。
3、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通過仲裁解決。
4、如果問題仍然無法解決或者您不愿意仲裁,您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訴訟,通過訴訟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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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農村土地糾紛由哪個部門解決?”的相關解答。希望對您解決土地糾紛有所幫助。當然,農村土地糾紛種類繁多,處理方法也不同。如果您遇到土地糾紛有任何疑難問題,可以聯系專業律師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