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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今天小編關注到一個比較有意思的話題,就是關于刑事技術基層基礎方案的問題,于是小編就整理了4個相關介紹刑事技術基層基礎方案的解答,讓我們一起看看吧。
刑警一般兩類,一類是技術類的,一類是搞案子的。技術類的,各地公安機關都會招收部分刑偵技術專業的人員,這部分人員現在普遍比較欠缺,你如果是相關專業的話就可以報考,一般都直接留在刑警隊內工作,主要職責是現場的勘察、法醫,物證的取證等技術工作,有的也直接參與案件的偵破工作。搞案子的,沒什么特殊要求,過去警校學刑偵專業很可能出來就直接分到刑警隊,但現在入警都是統考,除了特殊技術類的,剩下的都是普警,考入普警后,現在各地公安機關對新警的要求大都是下基層派出所。至于要想進入刑警隊,要么找關系,要么在基層工作一段時間后再找關系,要么在基層干出成績來后申請調入刑警隊。刑警隊一般都只搞案情比較重大的案件,一些案情較輕的案件都是交由基層派出所來處理,很多基層派出所也專門設有刑警中隊,負責處理轄區內的刑事案件。如果只是單純的希望成為一名刑警的話,在基層派出所也是可以的,但主要還是看領導怎么安排你的工作。
15年一下有期徒刑。
刑事訴訟法
第十九條 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第二十條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
(一)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案件;
(二)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答:刑事案件異地審理程序:
1、基層人民法院請求移送中級人民法院審判,經合議庭報請院長決定后,在案件審理期限屆滿十五日以前書面請求移送。
2、中級人民法院應當在接到移送申請十日內作出決定。
3、基層人民法院接到上級人民法院同意移送決定書后,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和當事人,并將起訴材料退回同級
公安部《關于建立派出所和刑警隊辦理刑事案件工作機制的意見》中明確規定:
派出所作為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維護治安、服務群眾、保一方平安的基層綜合性戰斗實體,是治安防范和管理工作的主力軍,必須充分發揮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通過基礎工作、防范工作、群眾工作和治安管理,及時發現、依法打擊轄區內的刑事犯罪活動。派出所負責辦理轄區內發生的因果關系明顯、案情簡單、無需專業偵查手段和跨縣、市進行偵查的下列刑事案件:
(1)犯罪嫌疑人被派出所民警當場抓獲的;
(2)犯罪嫌疑人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的;
(3)群眾將犯罪嫌疑人扭送到派出所的;
(4)派出所民警獲取線索可直接破案的;
(5)其他案情簡單、派出所有能力偵辦的刑事案件。
派出所在辦理上述五類案件過程中,發現需要開展專門偵查工作的線索,應當及時將案件移交刑偵部門或其他專業部門辦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編對于刑事技術基層基礎方案的問題就介紹到這了,希望介紹關于刑事技術基層基礎方案的4點解答對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