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網
在婚姻和家庭生活中,男性通常表現為強勢者。因此,在孩子撫養權的歸屬問題上,男性相對被動。同等條件下,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稍大一些。但以下幾種情況,男方完全有可能去爭奪孩子的撫養權。
(一)婦女患有惡性傳染病或者其他影響子女生長的重大疾病的。
(二)婦女長期外出,不履行撫養子女義務的。
(三)男子已做過絕育手術或者喪失生育能力的。
(4)男性年齡較大,再生育的機會較低,而女性處于較好的生育期。
(五)婦女有不良生活習慣或者其他可能影響子女成長的品質問題的。
(6)婦女收入低,工作不穩定,無固定住所。
一般情況下,父母是孩子的直接照顧者,祖父母的意見對孩子撫養權的歸屬沒有直接影響。但如果父母雙方工作都很忙,其他條件相當的話,照顧孩子的爺爺奶奶的意見就會有一定的作用。
2、什么情況下孩子屬于離婚女方?
從女方的角度來看,什么情況下法院更有可能將孩子判給女方撫養?
1.兩歲以下的兒童一般與母親住在一起。這主要是因為孩子還處于幼兒期,需要母親進行母乳喂養,母親對孩子更加體貼和照顧。
2、雖然孩子已經兩歲多了,但女方已經絕育而男方沒有,而且男女年齡差距不是很大,孩子更有可能是女方的。
3.孩子一直和母親住在一起。如果離婚后孩子改跟父親住,生活習慣發生很大改變,影響成長,孩子判給女方的可能性就更大。
4、在男女養育條件(如工作穩定性、收入等)沒有太大差異的前提下,如果夫妻關系的破裂是男方的過錯,例如有證據表明證明有婚外情等,孩子更有可能判給女方。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不良嗜好。考慮到她的不良習慣對孩子的成長造成負面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給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沒有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均等,且女方思想素質較好,有更多時間照顧孩子,獲得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變得更大。
7、十歲以上兒童可隨意與母親同住。
當然,絕大多數父母在離婚時都希望能贏得孩子的監護權,但如果男方爭取監護權,法院并不一定會把監護權判給男方。主要是男方需要從這幾個方面收集有助于自己爭取撫養權的相關證據,比如證明女方的經濟收入不如自己,或者女方的身體狀況不利于男方的成長等。孩子。